經文:約翰壹書一章1-10節
要得到永生,第一件事情是對付罪,而不是得到更高深的知識。
使徒約翰寫了約翰福音和約翰壹貳叁書,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記載在二十章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他也在約翰書信中強調要得到這樣的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翰壹書午:13)耶穌的生命就是永生的生命,這永生的生命正是我們教會的異象──建立愛的團契的生命。
和約翰福音不同的是,約翰壹書寫作的對象是那些已經得到永生的人,是「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你會不會感到奇怪?已經有永生了,幹嘛還要再知道這些?這和約翰壹書的寫作背景有關。二章26節:「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當時初代教會在面對一種異端:諾斯底主義;他們強調自己有特別的智慧,要跟從他們才能得到永生,想要把上帝的百姓從真正的永生中拉走。因此使徒約翰提醒信耶穌的人:「你們是有永生的,不要被欺騙!」我們要來仔細地閱讀約翰壹書,認識永生。
永生像光,要得永生必須處理黑暗(罪)
約翰壹書一開始的時候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一:1-2)約翰壹書要結束的時候說:「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五:20-21)約翰壹書的開始和結尾,都在講永生,這永生是在耶穌基督裡。有耶穌就有生命,沒有耶穌,就沒有生命。
永生講起來還是滿抽象的,約翰用了幾條路線來說明。今天我們要來看他的第一個形容──光。
約翰壹書的開頭,有點像約翰福音的開頭。約翰福音說:「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有一個人,是從上帝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一:1-8)約翰壹書也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一:1、5)。
使徒約翰在講的是,耶穌要把永生、把光帶給我們,我們首先要處理的是黑暗的問題。黑暗是指什麼呢?是罪。要得到永生,必須處理罪的問題。
1-3節所講的生命之道、永生,就是在講耶穌:「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4節說:「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意思是,當我們跟耶穌、跟祂永生的生命連結的時候,會帶出喜樂這個結果。
但是要得到永生,必須處理罪,因為「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5節),「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6-7)跟耶穌保持相交,就是永生。
沒有更高深的知識,要得永生必須處理罪
約翰的用字遣詞很簡單,是普通老百姓說的話,但是要真正抓到背後的深意,並不容易,需要聖靈的光照與啟示才能明白。約翰書信的特色是,好像很淺又好像很深。使徒約翰在告訴初代教會的上帝百姓,要得到永生,第一件事情是對付罪,而不是得到更高深的知識。發生在初代教會的事,同樣發生在今天的教會。很多基督徒想追求靈命的進深,我們看到很多的特會,很多的造就課程、講座,也有很多特別的人在帶領特別的聚會,彷彿在說,想要靈命進深的話,要講一些一般人沒有講的東西。在我們那個時代,很多人在追求一些跟上帝的特別的相交,講得很玄,有人稱之為奧祕派;這個時代則是用另一種方式,追求很多的活動,感官式的東西,不太講比較思辨性的東西,好像隨著流行文化這樣做,會比較高級一點,但卻不知道要去面對真正的生命問題。使徒約翰說,生命、事奉要突破,並不是要隨著世俗,而是只要處理一件事:罪。
我們可以在教會歷史上,在我們這個世代,甚至我們下一個世代都看到,基督徒忙很多的聚會,很多的活動,卻忽略了處理最基本、最重要的東西。使徒約翰提醒我們兩件事情:第一,上帝是光,不在黑暗裡;第二,上帝是愛(之後要談的)。這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事,沒有什麼更高深、更奧祕的事。
想要靈命進深,一定要處理罪的問題。約翰壹書一章8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活在罪、活在黑暗裡,會拒絕光,拒絕承認自己活在黑暗裡,那是沒有真理的狀態。沒有真理,就是沒有耶穌。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十:10)沒有耶穌就無法活在豐盛的生命裡。想要豐盛的生命,一定要處理罪。
罪要不斷處理,關鍵是選擇上帝的話
罪不只在剛信耶穌的時候要處理,信耶穌以後,還要不斷處理。想想看,在你的時間表裡,有多少時間在處理罪的問題?記得在我讀神學院的時候,有一位老師說,其實每一篇講道都是在處理罪的問題,只是未必會明講。每一篇信息、每一個造就,都要讓人回到光中,回到真理裡面。若信息裡沒有這個部分,只是停留在哲學層面,或處理一些表面的問題,這樣並不能解決人的根本問題。
若我們不認自己的罪,還以為自己很不錯、以為自己活在上帝同在裡,那就麻煩了。像猶大國最後一個王西底家,領受了很多的恩典,可是活在罪裡,又不知道自己活在罪裡,結果就是聖殿被毀、國家被滅、百姓被擄。每一次我們來到上帝面前,一定要領受祂的話和啟示,回到光中。
處理罪的幾個步驟是:第一,知道自己是罪人,活在罪裡,承認自己的罪,這是聖靈的工作;第二,認罪的時候,讓耶穌的寶血來遮蓋我們的罪,赦免我們的罪;第三,我們進入光中,棄絕罪,過得勝的生活。認罪、赦罪、棄絕罪,這就是活在光中的生活。
活在光中,黑暗會自動退去。我們對付罪,不是拚命跟黑暗打仗,乃是要活在妥拉裡。「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一:9)我們要拒絕罪,選擇光明,選擇上帝的話,就必得到赦罪的恩典,勝過罪,活在光中。
要處理罪,每一天都要省察自己,不是一年一次,不是只在禁食禱告時,是天天要省察!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馬太福音廿一:13)成為賊窩的意思就是,沒有處理罪,不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沒有正確使用上帝給我們的殿。今天聖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這個人就是聖靈的殿,要正確地使用。
選擇上帝的話,就是選擇耶穌。耶穌是所有妥拉的總和(見羅馬書十章4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我們跟著祂,會得到赦罪的恩典,會得到勝過罪的恩典,活得非常喜樂。活在光中,就是活在愛裡,在愛裡面我們會非常喜樂。
我們追求靈命的進步,其實是在追求勝過罪。我們一切的事奉,目標也是幫助人勝過罪,脫離黑暗。所有的事奉都要讓人遇見耶穌、遇見光。這是約翰壹書開宗明義告訴我們的。
結語
求主祝福我們,像慕安德烈那樣,不讓自己留在罪裡面超過一個鐘頭,他常常活在光中,得見真光,保守自己活在聖潔裡。只要跟著耶穌,活在祂裡面,我們會勝過黑暗,會與祂的生命相交,使我們這個殿不會變成賊窩,而是作禱告的殿、讚美的殿、認罪的殿、祝福人的殿!(2015.2.25‧晨禱信息‧姚愛文整理)
問題與討論
1. 根據本篇信息,用你的話說說看什麼是永生、怎麼得到永生。
2. 你一天中有多少時間在處理罪的問題?你覺得這樣的時間安排對你的生命、生活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