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貳叁書系列講道:活在光中、活在愛中(4)
經文:約翰壹書三章11-24節
愛在我們裏面,愛也在我們外面,我們能不能尊重別人,關鍵在於有沒有這種眼光。上帝的兒子顯現要除滅魔鬼一切的作為,除滅我們內在那些魔鬼的謊言,也除滅我們外面看待人的錯誤態度。
這個主日信息主題是「活在愛中:勝過死亡、仇恨」。要了解這個主題,第一要知道甚麼是死亡、甚麼是仇恨;第二,要知道如何勝過死亡、如何勝過仇恨。
一、甚麼是死亡、甚麼是仇恨
首先我們要先了解甚麼是死亡、甚麼是仇恨。大部分人以為死亡就是消失、不再存在,其實不是這樣─死亡真正的意義是:隔絕!當人的身體跟靈魂隔絕,叫作肉身的死亡,當人的靈跟上帝隔絕,叫作靈性的死亡。而當人跟上帝永遠分開,就叫作永遠的死亡,也就是永死。另外,人跟人之間若是有隔閡,無論那隔閡的程度如何,也都是死亡的一種形式。
死亡是罪的必然結果
人為甚麼會經歷死亡呢?因為犯罪。使徒保羅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23),「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十五:56)。使徒約翰講到死亡時同樣也講到魔鬼,講到罪時同樣也講到死亡、黑暗: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因上帝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上帝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上帝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上帝,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翰壹書三:7-17、23-24)
死亡是從罪來的,而罪的本質,按照我們的話來講,就是自我中心。把別人、把上帝從我們心中拿掉,這當然會讓我們跟別人、跟上帝隔絕,也就是死亡。
仇恨是憤怒的終極表現
所有的罪都是自我中心的,可是有一種罪更是絕對地自我中心、徹底地自我中心,那就是仇恨。仇恨是從魔鬼來的。魔鬼怎麼把仇恨放在人裏面呢?是藉著人所受的傷。無論是我們對自己造成的傷害,還是別人對我們造成的傷害,都會在我們裏面引起生氣、憤怒的情緒。不過,並非所有的生氣、憤怒都是受傷引起的。不論是不是受傷引起的,生氣、憤怒這種情緒都跟一件事情有關係:有人、事、物跟我們的期待不一樣,跟我們所堅持的不一樣,不合我們的意。在這樣的時候,如果我們還是堅持自己要的,那麼就會感到不高興、生氣!
「不合我們的意」分兩種,一種會引起義怒,一種會引起不義之怒。上帝會不會生氣?耶穌會不會生氣?聖靈會不會生氣?會啊!當事情違反祂的心意,祂堅持祂的心意,就會生氣;祂的心意都是正確的、公義的,祂的憤怒都是義怒。當人看見不正確、不公義的的事情時,同樣也會產生義怒。但是,注意,我們的上帝「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三十:5)。上帝不會長久懷怒,所以我們也不可以長久懷怒。長久懷怒是不對的。事實上,我們的義怒若是持續超過廿四小時,就會開始變質,變成不義之怒;再持續下去,就會開始在我們裏面變成「苦」,變成「毒」,最後就會變成仇恨。
真正讓我們產生苦、毒、仇恨的是自我中心,也就是自私跟自義。若我們活在自私、自義中,即使人沒有傷到我們,也會讓我們產生仇恨。使徒約翰舉了該隱的例子:該隱大發脾氣,是亞伯傷害他?還是上帝傷害他?都不是!他生氣,只因為上帝悅納亞伯獻的祭,看不上他的祭。該隱嫉妒亞伯。嫉妒是「沒有辦法接受別人比自己好」的一種心態。嫉妒會產生嫉恨,是一種很激烈、帶著巨大能量的態度,雅歌書就說過「嫉恨如陰間之殘忍 」(八:6),箴言也說:「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十四:30)把耶穌逼上十字架的是人裏面的一種罪:嫉恨!當時候的祭司長嫉恨祂,無法接受祂比他們強,比他們好。
引起我們憤怒、苦毒的原因很多,最基本的就是自私。很多年前,我在一本書裏讀到一個非常令我震驚的例子:在美國,有一個父親坐在客廳看電視,小孩子在他面前走來走去,擋到他的視線,他氣得不得了,竟然拿起槍把孩子給斃掉了!這位父親從對孩子生氣開始,變成恨,恨到殺了他。自我中心的人必定自私,必定自義。自義就是認定自己都對,別人都錯!這種心態同樣也會產生憤怒,無論是在夫妻之間、親子之間、同工之間,都會出現自義的問題。所有的吵架都是這樣來的。
自義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IS覺得他們自己是對的,凡是譴責他們的人都是錯的。他們的想法跟我們不一樣,當他們綁著自殺炸彈,在恐佈攻擊中和敵方同歸於盡,他們感到非常榮耀,他們相信這是他們的真主所喜悅的,這會為他們取得天國的門票。他們頑固地認定他們的恐怖行動是對的,他們是正義的一方。據雷克喬納說,在末後世代,自義會以種族主義的形式出現。全世界都有種族主義。在美國,黑人、白人之間至今都還是滿緊張的;在加拿大,英裔、法裔之間也是這樣;在台灣,種族主義的問題似乎漸漸淡化,但在選舉期間往往又會跑出來。自私、自義是絕對的自我中心,會造成憤怒、仇恨,嚴重時會帶來死亡。
使徒約翰說,自私自義會塞住人裏面那憐憫的心:「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約翰壹書三:17)自私自義,會引起仇恨,使人塞住憐憫的心,人一旦看誰不順眼,往往就會不想幫助他。大部分人都喜歡把好東西給誰?給看得順眼的人,給自己喜歡的人;面對討厭的人,我們往往就不想對他好,不想幫助他。但是耶穌說,愛我們喜歡的人沒甚麼了不起:「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馬太福音五:46)祂說我們應該像天父那樣,天父「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五:45)若我們裏面充滿自義、自私、受傷的感覺、憤怒、仇恨,當然就無法去愛我們不喜歡的人,無法行出憐恤。憐恤是上帝的本性,仇恨是撒但的本性。
二、如何勝過死亡、勝過仇恨
我們要怎樣才能處理仇恨的問題、勝過死亡的轄制呢?使徒約翰用很簡單的話,只給我們一個答案─耶穌!他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壹書三:8)耶穌來要除去罪,除去恨,除去絕對的自我中心。
看見自己裏面的耶穌
接待耶穌的人,不會長久憤怒
「凡住在祂裏面的,就不犯罪……凡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約翰壹書三:6、9)這裏說,從上帝生的就不犯罪,那麼我們若犯罪就不是從上帝生的。而我們確實知道,我們受洗以後有時還是會犯罪,難道這表示我們都沒有重生嗎?如果只讀中文聖經,一定會感到困惑。從原文來看就清楚了:希臘文的動詞時態有兩種,一種是描述單次的動作,一種是描述持續不斷的動作,這處經文中的「犯罪」,是「持續不斷地犯罪」的意思。基督徒確實偶爾會犯罪,但只要不持續犯罪,就不會失去永生。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壹書三:14、16)使徒約翰說,當我們活在主耶穌裏面,就可以勝過仇恨、勝過死亡。約翰壹書三章23節:「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在原文,「上帝的命令」是單數,也就是說,「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和「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是一件事情,不是兩件事情。信耶穌的人會彼此相愛,不彼此相愛就表示還沒有真正信耶穌。因此,關鍵是要住在耶穌裏面:「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裏面,上帝也住在他裏面。我們所以知道上帝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翰壹書三:24)約翰很喜歡用「誰在誰裏面」這種講法,主要是因為他在講的是關係。信耶穌、愛耶穌,就是跟祂有好的關係。
約翰壹書三章17節:「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若一個人忘記他裏面已經有耶穌,對人就不會存憐憫的心。基督徒常常有這樣的經驗:原本應該去服事,但因為覺得很累,或就是覺得不想,但後來決定不對這種感覺讓步,呼求主名,求主幫助,而當真的去服事之後,在服事的過程中,疲倦消失,那種「不想」的感覺消失,越服事越起勁,看到所服事的對象得幫助,心中充滿喜樂!在那些我們覺得自己沒有愛、沒有力量、沒有意願的時候,其實我們裏面是有愛的,因為耶穌已經在我們裏面。
講到處理仇恨,一定要講到饒恕,饒恕就是愛。很多年前,我讀到一個這樣的見證:美國佛羅里達州有一位姊妹,在一座橋下遭強暴,之後又被砍斷手腳,後來有記者訪問她,問她恨不恨那個施暴的人時,她的回答震驚所有人:「我不要恨他,我原諒他。他已經傷害了我的身體,我不要讓他再傷害我的靈魂!」是耶穌的愛在她裏面,她才能夠說出這樣的話!最近,法國一位丈夫,他的妻子死於IS的恐怖攻擊,他也說了類似的話:「你們沒辦法讓我恨你們。」這就是以愛勝過恨!他裏面有耶穌的愛,才得以這樣勝過恨。
聖靈會提醒我們看見,耶穌已經內住我們裏面
使徒約翰更講到,把耶穌的愛、永生放到我們裏面,是聖靈的工作。很多時候我們覺得耶穌在我們之外,不在我們裏面,但我們可以藉著聖靈知道耶穌真的與我們同在,聖靈在每一件事情上讓我們明白主與我們同在。約翰壹書二章告訴我們最棒的一個好消息是,聖靈今天住在我們裏面,把耶穌的愛、天父的愛放在我們裏面,讓我們裏面有愛:「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翰壹書二:27)。我們往往覺得自己沒有愛,其實是有的,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 今天聖靈來,要提醒我們,我們裏面已經有耶穌、有愛,我們可以用這愛來愛上帝、來愛人。我們常常被自己的情緒、被環境欺騙,以為自己裏面沒有愛,於是就不去愛。但是聖靈要提醒我們,我們裏面有耶穌,而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基督徒有時禱告呼求的樣子,好像耶穌在外面,在遠方,其實耶穌已經住在我們裏面,保羅也提醒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裏面,並不是沒有(見哥林多後書四:7)。
有一個弟兄常說他被孩子氣得要命,氣到簡直想要把孩子殺了的地步。(氣到想殺人,這其實就是恨了。我們說我們很生氣的時候,有時其實已經是恨了,只是我們不願意承認自己裏面有恨。)自從他知道耶穌在他裏面,以及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就開始學習在很生氣的時候,大聲禱告呼求主幫助他,讓耶穌的愛、聖靈把他的愛充滿,他發現自己的怒氣竟然可以瞬間就被拿掉。
很多時候我們都把愛和喜歡,混為一談,以為情緒不好、不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等於自己對那個人沒有愛。愛跟喜歡不一樣。我們天生就會喜歡某些人、事、物,也天生就會不喜歡某些人、事、物,可是,愛是後天學習來的。愛是一種行動、一種選擇,愛是天天選擇十字架的道路。喜歡,不需要教,可是「愛」,卻需要聖靈的幫助,需要聖靈幫助我們作出「去愛」的決定,而不受情緒好或不好的影響。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8節:「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根據這段經文,我們知道愛可以不喜歡不義,愛可以有不喜歡的情緒。該怎麼做就怎麼做。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不要管肉體的聲音,選擇上帝給你的善去做,這會帶出很大的力量。聖靈在我們裏面,祂會讓我們看見自己裏面有耶穌,把愛汲引出來。作出這種選擇的過程,需要不斷操練,過程中會需要面對自己的憤怒、自私跟自義。
看見別人身上的耶穌
穿透外貌,看到人裏面的耶穌
「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壹書三:8)耶穌不只在我們裏面,祂也確實在我們外面,因為祂充滿萬有。在愛的功課上,我學習最多的人之一是德蕾莎修女。她每天早上都跪在水泥地上禱告一個鐘頭,讓自己裏面被上帝的愛充滿,之後才出去服事人。可是,她的愛不只是禱告、裏面被上帝的愛充滿,她也在外面看到耶穌。她在路邊的垂死病人、痲瘋病人身上看到耶穌。她看到這些人雖然被仇敵蹂躪到這個地步,可是他們裏面還是有上帝的形像,上帝的形像就是耶穌。在外面那些人身上看到耶穌,讓她能夠服事他們。假如沒有這種眼光,沒有人有辦法愛那些人。德蕾莎修女看見她自己裏面的耶穌,也看見外面的耶穌,這讓她有愛的動力,以致她可以服事得下去,可以活出上帝給她的呼召。
愛在我們裏面,愛也在我們外面,我們能不能尊重別人,關鍵在於有沒有這種眼光。上帝的兒子顯現要除滅魔鬼一切的作為,除滅我們內在那些魔鬼的謊言,也除滅我們外面看待人的錯誤態度。
我們每一個人天生都是喜歡憑著外貌、憑著肉體作判斷,都是從外表看喜不喜歡一個人,才決定要不要愛他,但是哥林多後書五章16節說,基督徒應該、也可以「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一定要看到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上帝的形像,有耶穌,無論他有多爛、多不好,都是如此,不然保證你愛不下去,特別是面對作奸犯科的人。按照我們的本性,我們會從一個人的年齡、職位、性別等外在的特徵來評估要不要愛他,其中我們特別容易喜歡弱勢的、討厭強勢的。要能夠愛強勢的人,是很不容易的。但其實,無論一個人外在特徵是弱勢或強勢,他裏面都有上帝的形像。
穿透政治表相,單單看到耶穌
今天早上民進黨的一位立委候選人來找我,他也是現任立委,媒體對他有很多批評,可是我仍然真心誠意地接待他。當然一個理由是我又可以用上帝的價值觀影響一個人,另外,我也真的看到政治人物很辛苦。我和他笑說,當傳道人很辛苦,但是有一種人比傳道人更辛苦,那就是他們這些政治人物。我打從心裏謝謝所有的政治人物,不管做得好不好,單單要站在那個角色上,就不容易了。若沒有這種眼光,我們很容易不喜歡政治人物,會不想接待他們。我接待他,跟他分享有關家庭婚姻的價值觀,雖然有些他可能聽得不是很懂,但有些信念明顯已經進入他裏面了。他還向我索取相關資料、錄音檔。十年前的我,不見得那麼樂意接待政治人物,因為我那時候覺得和政治人物打交道,對教會不好。我現在的心態和過去很不一樣,現在,政治人物找我,我都十分樂意接待,無論他是哪個政黨的。
最近有人說,信望盟有泛藍的色彩,會妨礙傾綠選民投票給他們。要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其實,當我們真知道重點是傳遞正確的價值觀,這些有關黨派色彩的言論,就只是無關緊要的花邊新聞而已。我們要練習單單用耶穌的眼光看選舉。這樣的練習讓我越來越自由,我衷心希望上帝的百姓面對選舉時,都越來越自由。對於還被藍綠的意識形態捆綁的人,我對他們充滿憐憫。當我們裏面有耶穌,看到別人身上有耶穌,就不會排斥他,即使意見不一樣,依然可以尊重他,依然可以愛他。
結語
「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壹書三:8)我們要知道我們裏面有耶穌、有永生,也要在別人身上看到上帝的榮耀,這樣我們就不會充滿憤怒,不會落入仇恨,反而能夠去愛!愛是一種學習,需要練習。選舉期間,是非常好的練習的時節。我巴不得看見更多人走出政黨的鬥爭、走出仇恨,當這些人越來越多,這群人會轉化我們國家的政治與選舉文化!(2015.11.24‧小組長總聚信息‧吳琇瑩整理)
●問題與討論
1.你是否有過意識到耶穌在自己裏面的經驗?在愛上帝愛人方面,這種經驗對你的意義是甚麼?
2.你是否有長久難以接納的人?現在就細數他們裏面有哪些上帝的形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