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公佈出來的時候,會發出榮光,但那榮光會漸漸褪去。律法的功用是短暫的、會慢慢消失,只有福音的執事可以永遠長存、能夠帶給人真正的力量。
哥林多後書講到主工人的職事是安慰的職事,主工人從上帝那邊得到安慰及力量,並且把安慰、力量帶給需要的人;顯然,主工人的職事是改變生命的職事,把生命帶給自己、帶給別人。所有服事主的工人最快樂的事情,就是看到別人生命改變。
哥林多後書三章,保羅說他的事奉是安慰的事奉、帶出生命改變的事奉、使徒性的事奉。使徒是怎麼樣的人?使徒是奉差遣出去傳福音、建立教會的人,所以他們會四處奔走,而不是長久停留在一個定點事奉。初代教會的傳道人要到一個陌生的地方服事,一般都需要有人引介、推薦,才能得到當地教會的信任;就像現在,如果有一位在台灣沒有人認識的外國同工要來台灣事奉,通常也都需要有人引介,才比較容易被接受。一般傳道人如此,經常到處跑來跑去的使徒更是如此。但是,保羅說他不需要請人為他寫推薦信,因為他所服事的弟兄姊妹就是他的推薦信:「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上帝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哥林多後書三:3)保羅所服事的人就是他的推薦信,他們生命改變的這個事實,就足以證明他是真使徒,因為假使徒的事奉帶不出生命。哥林多後書三章,保羅從「改變生命」這個點切入,深入說明安慰的職事、改變生命的職事是怎麼進行的。
律法的職事 vs.福音的職事
保羅指出,改變生命的事奉有兩種,並且把這兩種事奉作了幾方面的對照:(一)寫在石板上的事奉:這是一種外表字句的事奉,帶給人的是死亡,旨在定人的罪;這種事奉的榮光會漸漸退去。(二)寫在心版上的事奉:這是一種聖靈精意的事奉,帶給人的是生命,旨在使人稱義;這種事奉的榮光極大,可以永遠長存、永不退去。按照保羅的神學觀,第一種職事稱作律法的職事,第二種職事稱作福音的職事,而這兩者是有高下之分的—後者遠勝於前者。
這兩種職事的差別非常大,每一個主工人都一定要能夠區分。要區分這兩者實在不容易,馬丁路德曾經說若有人能夠區分清楚,在事奉上運用得精準無誤,他願意把自己的神學博士帽子送給那個人。區分這兩種職事的困難之處,並不是在觀念層面,而是在實際的生活層面,若主工人把這兩者搞混了,他的事奉會帶不出安慰、帶不出力量、帶不出生命。我已經花了四十年的時間學習如何區分這兩者,但有時候還是會一不小心就掉到錯誤的事奉裏。
保羅提出的區分標準在哥林多後書三章4-5節:「我們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這段經文中的「因基督」是關鍵!馬丁路德也說,律法的職事是以人為中心,靠著人的能力、用人的方法;福音的職事是以上帝為中心,出於上帝、靠著上帝、讓上帝作上帝。律法是人類的責任、是每一個人都必須做到的,福音是上帝為我們做的;律法的職事強調人的責任、人的努力,福音的職事強調上帝的責任、上帝的工作。如果我們分不清楚這兩者,插手上帝的責任範圍,或者把人應該要做的事情推給上帝,都會帶來很可怕的後果。
甚麼是上帝的責任範圍、人絕對沒有辦法做到的呢?那就是改變人心、解決罪的問題—這件事情必須因著耶穌才能做到。「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二:2)是上帝的工作,而接受上帝這工作,而且把「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生命活出來、把生命帶給人,就叫作福音的職事。
律法的職事
律法是有功用、有榮光、有能力的。律法的功用及能力是讓人知道甚麼是對的、甚麼是錯的,進而約束罪惡;無論是在教會、職場或家庭,都需要律法。但律法沒有辦法改變人心、沒有辦法使人得生命、沒有辦法使人打從心裏有行善的力量。大部分父母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都會遇到一個困難,那就是孩子「講不聽」。作爸爸媽媽的,常常喜歡用自己的力量改變孩子,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我們連改變自己的生命都辦不到,何況改變另一個生命?我們根本不可能改變任何人的生命,包括我們自己、配偶和孩子。假如我們可以改變人心,那麼我們就是上帝了。我們要儘早打從心裏相信,我們不可能改變人心,絕對不可能!
律法確實有果效,可惜那果效是外表的,不是由內發出、只能短暫存在。如果父母對不念書的孩子說:「考試要考滿分,否則錯一題打一下。」我保證孩子一定會更用功,只是,一旦這種處罰停了,孩子馬上就會故態復萌。這就是外表的職事。我以前念的初中以出產「狀元」聞名,畢業生的高中錄取率是台中第一名,不過很多人之所以在學業上表現良好,都是因為學校的要求十分嚴格,我們的生活中充滿考試,大考、小考一大堆。有一群人被老師這樣逼著讀書,考上台中一中,他們一上高中就發現老師不太管人,跟過去比起來,現在的生活輕鬆太多了。漸漸地,有一群人開始原形畢露了:他們不讀書,成績一落千丈。那時我就開始發現,外在的要求只有短暫的果效,因為它無法使人產生發自內心的動力。
教會也是如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個例子是新加坡的康希牧師親口告訴我的:他們教會有一位區長,事奉相當有果效,牧養很多兄姊妹,但是自從移民加拿大之後,整個人都變了,不僅不再服事,甚至連作基督徒都沒有辦法了。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他過去服事的動力來自外在環境的要求,他並不是打從心裏歡喜快樂地服事。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有一天你必須離開真理堂這個環境、離開現在的牧養組織,你服事的心志會如何呢?這個問題很重要,大家要好好認識自己事奉的動機。
最近發生一些事情,還滿有趣的。同工跟我說:「楊哥,我們要求同工參加禱告會要簽到,遲到的要罰錢,這種作法沒有用,有些人簽完名,又跑回辦公室忙自己的事情。」我笑著說:「你現在才知道沒有用,我早就知道沒有用啦!」他們又說:「那我們不要這樣做了好不好?」我說:「我們要弄清楚,這個規定的意義,以及如何使用這個規定使大家得益處。」同工這些話,反應了很多人裏面一種錯誤的觀念,那就是以為律法可以改變人心;他們期待要求簽到之後,所有人就會樂意參加禱告會,發現無法有這樣的效果之後,就認為乾脆取消這個規定好了。而我們要繼續實行這個規定,只是為了兩種目的:紀律與提醒。外在的要求是必要的,我們需要藉這些規矩使人得以知道對錯,維持秩序。人不能沒有節制、沒有紀律,但我們不是靠紀律來改變人心。
福音的職事
律法無法處理罪的問題、無法改變人心,福音的職事則在這件事情上大有能力,這是三位一體真神的工作,並且祂一定會做成。上帝道成肉身來到這個罪惡的世界,被釘在十字架上,承擔全人類的罪,這就是福音的職事。耶穌的名字說明了祂來到這個世界的目的「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見馬太福音一:21)。道成肉身的耶穌「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14)耶穌來到我們當中,祂的榮光極大,大到一個地步,是永存的,可以將我們的生命從裏面改變到外面。
一直都有人對因信稱義有很大的誤會,以為因信稱義就是躺著就可以進天國,甚麼都不必做—才不是如此!律法的功能是讓我們知罪,讓我們打從心裏知道自己沒有辦法,願意尋求耶穌的福音,而當福音的大能進入我們裏面,我們會經歷到罪得赦免、經歷到上帝的安慰,然後就會歡歡喜喜地打從心裏願意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且一定會有好行為表現出來!
我極力推薦大家去看《悲慘世界》這部電影,福音的概念在片中表達得非常清楚。片中的男主角尚萬強,為了照顧姪兒去偷一條麵包,結果被關到監獄裏,而且一關就關了十九年。他離開監獄時拿到一張假釋令,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帶著假釋令的犯人,在社會上根本找不到工作,因為沒有人願意雇用有前科的人。他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去教堂求助。尚萬強在教堂遇到一位主教,這位主教招待他豐盛的飲食,對他非常好。但是,他離開教堂時,竟然又順手牽羊,偷走教堂的許多銀器;不料,被警察逮到。警察問這位主教:「這些東西是不是他偷的?」主教說:「不是,是我送他的。」說完,轉向尚萬強,把一個燭台塞到他手上,說:「你怎麼忘了把這個燭台帶走?」尚萬強大感震撼!他被這樣無條件接納、無條件饒恕跟無條件祝福之後,徹底改頭換面,重新做人,並且幫助了許多貧窮人。
讓上帝作上帝,才能脫離律法的職事
所有人天生喜歡倚靠律法
這部電影也把律法對人的綑綁表達得非常清楚。片中,因為政治因素,一直追捕尚萬強的警察後來遭革命黨逮捕,這時男主角尚萬強居然挺身而出,掩護他,讓他逃過一劫。事情過後,這位警察的腦筋開始打結,他無法理解尚萬強為甚麼要救他,因為在他的世界裏,只有律法、沒有福音;最後,他的思緒完全錯亂,在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情況下,走上自殺一途。這其實也是人類社會的寫照,所有人天生都不認識福音、不認識恩典,一旦有人用無條件的愛對待我們,我們會突然感到很混亂,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人天生就喜歡倚靠律法,即便信了耶穌,還是一樣。
或許有人會感到困惑,心想:「楊哥,你到底在說甚麼啊?我怎麼可能喜歡倚靠律法、不喜歡倚靠恩典?」不過,事實就是如此!很多基督徒都覺得自己已經活在福音裏,其實還沒有。如果所有基督徒都活在福音裏,今天台灣的教會不會是這個樣子;當所有基督徒都真心相信福音是上帝的大能,相信到一個地步,一定會百分之百倚靠上帝,這樣教會早就大大復興了!
人為甚麼那麼喜歡律法的職事呢?因為我們先天不良,後天又失調。先天不良: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喜歡自己作上帝的毒根進入他們生命,全人類都遺傳到這毒根,每個人生來就喜歡自己作上帝,即便信了耶穌,還是一樣。基督徒父母在家裏教導孩子的時候,還是會做錯,特別是在面對第一個孩子的時候,都會顯得很不成熟,所有父母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不只是作爸爸、媽媽,等到作阿公的時候,同樣還是會犯錯,我自己也不例外。先天的遺傳,導致我們總是想用自己的方法改變別人。我們不只先天不良,更是後天失調:家庭、學校、社會教給我們的都是律法主義的思想,我們每天都活在上述那位警察局長的悲慘世界裏面。我們要打從心裏知道自己徹頭徹尾就是喜歡靠行為稱義的族類。
惟有聖靈使人倚靠福音
律法主義、自我中心,就是保羅所講的帕子。保羅的解經真是一絕,他把摩西的事奉跟新約的職事作對照。摩西第二次在西奈山上與上帝面對面講話時,臉面充滿榮光;當他下山、把上帝的話向以色列百姓傳講的時候,他們個個都因為他臉上的榮光而不敢靠近他。哥林多後書三章13節:「……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很多人認為這段經文是說,眾人被摩西臉上的光嚇壞了,所以他趕快把蒙上帕子,以免百姓驚恐;這個說法不正確,因為摩西是在對眾人講完話之後才把帕子蒙上(見出埃及記卅四:33)。為甚麼摩西要在臉上蒙上帕子呢?出埃及記沒有說,但是根據哥林多後書三章13節,摩西在臉上蒙上帕子的原因是:律法公布出來的時候,會發出榮光,但那榮光會漸漸褪去,摩西害怕以色列百姓發現他臉上的榮光會褪去,所以蒙上帕子,只在來到上帝面前時,才把帕子拿掉。保羅透過這件事情說明,律法的功用是短暫的、會慢慢消失,只有福音的執事可以永遠長存、能夠帶給人真正的力量。
帕子預表律法的職事,人本身無法除去這帕子,惟有倚靠聖靈在基督耶穌裏為我們做成;對此,保羅講得很清楚:「……這帕子在基督裏已經廢去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裏,那裏就得以自由。 」(哥林多後書三:14, 16)「把心歸向主」的意思就是他在羅馬書六章所強調的主權奉獻、讓上帝作上帝。我們甚麼時候讓主作主、放下自己的一切成見,接受聖靈的光照、接受聖靈的幫助,帕子就會被除去。當我們的心轉向主,帕子就被拿掉,生命就會開始改變,「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哥林多後書三:18)正如哥林多後書三章4-5節說的:「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上帝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上帝。」要進到福音的職事,最關鍵的就是放下自己、歸向主,而這從頭到尾都是聖靈的工作,人只要做一件事情,那就是把自己奉獻給主、願意接受上帝的幫助。
那麼,人要從哪裏開始經歷福音的大能呢?馬丁路德認為,要從律法開始:當我們在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的過程中發現,無論我們再努力還是無法做到,才會開始呼求上帝,而我們就會經歷到上帝的幫助,領受到福音的大能,以致願意歡歡喜喜地遵行上帝的每一句話。先是律法,再是福音:當人在與律法的交手中失敗的時候,才會懂得向福音求助,而當我們向福音求助,一定會得救,因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馬書一:16)。例如,一旦我們察覺自己落入不肯認錯的光景,只要來到上帝面前、歸向祂,必定會領受從祂而來的認錯的勇氣、改正的力量。惟有當我們願意伏在上帝面前,裏面才會得到力量,外面也才做得出認罪的行動。
福音職事的特徵
遵行上帝旨意的情況有兩種:一種是靠自己遵行律法遇到困難時,被逼得不得不來到主面前經歷祂那福音的大能;一種是敬拜上帝已經會成為一種習慣,深知自己時時刻刻都需要耶穌,隨時樂意接受聖靈的光照,得到遵行上帝旨意的力量,並且歡歡喜喜地行出來。那我們怎麼分辨自己是處在哪一種情況呢?情緒是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假如一個人是在律法主義裏遵行上帝的旨意、做的是律法的職事,他的內心會有害怕、生氣的情緒,並且會充滿論斷;在福音裏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卻會充滿喜樂、平安、安息,就像以下經文所描述的那樣:
- 羅馬書十四章17節:「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當人做的是新約的職事、福音的職事,裏面會充滿安息、平安、喜樂。
- 馬太福音十一章28-29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跟聖靈同行的人,心裏會有很大的平安跟喜樂,因為這樣的人必定已經真正交託了;這樣的人面對壓力、面對逼迫時,心裏依然穩妥,就像耶穌基督一樣,完完全全把自己交託給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例如當彼拉多審判祂的時候,祂的內心依然非常平靜、滿有安息。
- 羅馬書五章1-5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因信稱義的人,他的生命基調是歡歡喜喜地跟上帝相和,站在恩典的地位,而因為他不斷地領受恩典、不是靠自己,所以在一切事奉上都有力量,甚至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
在聖靈裏安息:見證
遵行上帝的旨意,並不表示要持續不斷地做很多事情,上帝有時要我們做,有時要我們不做。我很喜歡台灣錫安堂系統的創辦人榮耀秀教士(她是一位西方宣教士,已經回天家了)的一個見證:有一次她出去辦事情,回到家的時候已經晚上十一點多,她看到大門上貼了一張字條,是一位弟兄留的,字條上只說他爸爸病得很重,現在住在醫院,但意思很清楚,就是希望榮教士去探訪他父親,為他禱告。榮教士一看完字條就打算前往醫院,不過她有一個很好的習慣,那就是無論大小事情,都會先等候上帝、尋求上帝,所以她動身之前在門口停了一下,在那裏等候主,問主說:「主,我要去做甚麼?」上帝的回答讓她很驚訝:「妳去睡覺,我去探訪他。」她一聽主要去,就對主道晚安,睡覺去了。過了幾天,她接到這位弟兄的電話,聲音聽起來很興奮:「我爸爸已經出院了!」而且,他父親痊癒的時間,剛好就是榮教師聽到主聲音的時間。主工人要懂得傾聽上帝的聲音,上帝不一定每次都要我們採取行動。
有一次我也遇到類似情況,不同的是,上帝要我採取行動。那天傍晚,我累得不得了,卻接到楊申語老師弟兄打電話跟我說他太太有腎結石,已經折騰了好幾天,喝水沒有用,喝啤酒也沒有用,石頭就是不出來,我就在電話中為他們禱告。後來,我問主說:「我要不要去探訪他、當面為他們禱告?」那時候我已經忙了一天,很累,而且還沒吃晚飯,肚子很餓,可是主說:「去,而且要帶油去!」我並不是每一次為病人禱告都會抹油,可是那次主很清楚地要我帶油去。所以我就馬上趕去他們家,和他們分享一段聖經信息,然後為這位弟兄的太太抹油禱告。第二天早上七點不到,這位弟兄就打電話來,很興奮地跟我說:「楊哥,我太太的腎結石排出來了!」
在聖靈裏的事奉是聽聖靈聲音、信任聖靈的事奉:上帝要我們做,我們就做;上帝不要我們做,我們就不要做。如果我們一直要去做上帝並沒有要我們做的,那就是靠自己的力量在做,結果必定會崩潰;而如果我們不做上帝要我們做的,那也是靠自己製造出來的「假安息」,最後也一定會崩潰。
結語
律法的執事跟福音的職事,兩者大不同,卻不容易分辨;分辨這兩者,是一生之久的學習和操練。主的工人要懂得在聖靈裏敬拜、在聖靈裏禱告,讓上帝做上帝該做的事情,讓我們做我們該做的事情,以致進入福音的職事、大有榮光的職事!(2013.5.28‧小組長總聚信息‧吳琇瑩整理)
● 問題與討論
①你曾經想用自己的方式改變過哪些人?結果如何?
②整體來說,你事奉主的情緒基調是甚麼?
十字架筆記:上帝透過本篇信息、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