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 星期四

3.真福音的領受(一):領受聖靈,聽信福音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18節

這地上一個義人都沒有,每一個人都必須要靠上帝的憐憫和應許才能夠生活,包括我們自己本身。我們要憑著信心支取上帝的應許,面對自己的罪、面對別人的罪,才會有盼望,才能得生命。



加拉太書一、二章,保羅用自己的生命見證和事奉歷程,說明甚麼是因信稱義。第一章,保羅闡明他所領受的福音不是從人來的,完全是從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來,是耶穌基督持續不斷對他顯現,將復活福音的大能啟示給他。第二章,保羅從他自己作使徒事奉的經歷,以及他跟使徒們交通往來的內容,說明他的使徒職分、他的事奉是直接從耶穌基督來的。他不把自己看得太高,也不把自己看得太低,他跟使徒們是平行的關係,即使最有名望的使徒長老犯錯,他仍然勇敢使用從上帝來的福音權柄,指出這會摧毀整個教會的根基。保羅從實際事奉,讓我們看到甚麼叫作因信稱義福音的生活。今天我們活在各式各樣的權柄之下,如果權柄違背福音的原則,我們也要勇敢告訴對方,在愛裏面講真理。當我們不敢用愛去面對別人的罪,特別面對有名望的人,就表示我們還沒有真正認識因信稱義的福音。

到了加拉太書三、四章,保羅則開始從舊約來講解因信稱義的真理。

一、所有的人都是天生的律法主義者

加拉太書三章1-2節:「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他質問加拉太教會的弟兄姊妹:「你們當初信耶穌的時候、面對罪的時候是靠聖靈,今天有人騙你們說面對罪,要得救,得靠自己的行為,你們就相信了。你們受迷惑了,不是嗎?面對得救、面對罪這件事情,你們到底是靠聖靈、靠應許,還是靠著人的努力呢?」他把聖靈引進來。聖靈來讓我們得到耶穌基督赦罪的恩典,得到耶穌的愛和真理,以至我們能夠勝過罪。我們初信的時候真的是憑著信心,靠著聖靈得勝,但過一陣子之後很容易就想要靠肉體成全。

為甚麼我們這個人那麼容易靠肉體,而不靠聖靈?這是天生的!我們天生就是律法主義者,自從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律法主義的毒根就世世代代遺傳給了全人類,律法主義根深柢固地長在每一個人裏面,每一個人都強烈地想倚靠自己的好行為來得生命。除了先天的因素,還有後天的因素,也就是受環境的影響;我們是罪人,又活在罪的染缸裏面,這世界對於罪的問題,都是用肉體的方式來處理,例如處罰或獎勵。注意,大家不要以為只要訂定規範就是律法主義者,採用獎勵的方式就是福音。許多基督徒在說「你好福音喔!」這句話時,意思其實是「你對我沒有任何要求,我愛怎麼樣就可以怎麼樣,真是太好了」,而在說「你好律法喔!」這句話時,意思則是「你這樣要求我,我感到很不喜歡」。其實,訂規矩不等於律法主義,沒有要求不等於福音,獎勵也不一定是出於福音,可能是出於肉體、出於律法主義的表現。只要是想用人的方法來解決罪的問題,就是在倚靠肉體。

面對罪,我們很習慣用人的方法來解決。罪是我們人生當中最嚴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不解決的話,人根本活不下去。生命中沒有耶穌的時候,我們面對罪的最直覺反應是自我防衛、自我保護。仇敵的工作是說謊引誘人犯罪,人被騙犯罪後,牠繼續騙人,說:「你犯罪,所以上帝不要你了,你必須靠自己。」於是我們躲起來,用盡一切方法不讓別人知道我們犯錯,只要沒有人知道,我們就不會被定罪。我們沒辦法消滅罪,所以乾脆否認,說自己沒有罪;我們沒有辦法消滅罪,就消滅罪惡感,用理性講很多道理為自己辯駁。男人最喜歡講道理(包括我這個男人也一樣),用以證明自己沒有錯。強迫性的行為也是一種自我防衛的表現,例如拚命洗手、拚命工作,這都是裏面充滿懼怕的結果。身、心、靈的疾病都是從罪產生的,我們假如想靠肉體、靠律法解決,一定是死路一條,一定是落入咒詛。

二、保羅根據律法書論證「因信稱義」

保羅加拉太書三章,保羅根據幾件很重要的事情,論證人乃因信稱義、靠聖靈得勝罪惡的真理。他首先選取亞伯拉罕的例子:亞伯拉罕因信上帝,上帝就不算他為有罪,稱他為義(上帝的義就是上帝的愛),讓他活在愛裏面,跟上帝、跟人都有美好的、愛的關係;亞伯拉罕能活出這樣的生命,是因為他單純相信、單純接受,而不是靠著自己的任何行為。

亞伯拉罕生不下孩子,撒拉出了個餿主意來「幫上帝的忙」,亞伯拉罕聽了撒拉的建議,娶了夏甲,生了以實馬利。(等候實在很難,很多時候,當我們所領受的先知預言遲遲未成就,我們往往會想乾脆用自己的方式幫上帝一把,也就是想用肉身去成全。)罪的問題,只有上帝能夠解決,如果人靠著自己的方式去解決,一定解決不了,結果只有死路一條;罪的問題沒有解決,人還是活在咒詛之下,「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三:10)想倚靠自己來滿足律法的要求,一定是做不到或者雖然做了卻不是打從心裏做的,這都會受律法審判,落入咒詛。

上禮拜有一位姊妹問我:「楊哥,得救跟因信稱義,是不是同一件事情?」是的,得救和因信稱義是同一件事情,只是重點不一樣而已。得救是從消極的角度出發,稱義是從積極的角度出發。得救是從哪裏被拯救出來呢?是從撒但的綑綁與謊言、從世界錯誤的觀念、從肉體,從罪、從死亡的轄制裏被拯救出來。稱義是指,上帝算我們沒有罪,上帝把祂的義、把祂兒子耶穌基督的愛,充滿在我們裏面。我們教會所使用的七個釋放禱告,每一個禱告的內容都包含得救和稱義這兩種內涵:「拒絕……」是得救的過程,「選擇……」是稱義的過程。

今天,罪還在不在?肉體還在不在?世界還在不在?仇敵還在不在?你我還需不需要被拯救?答案都是肯定的,保羅也說耶穌基督的拯救是持續不斷的:「祂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祂將來還要救我們。」(哥林多後書一:10)耶穌基督對我們最大、最完全的拯救是,有一天祂要領我們進入新天新地。蘇奕璋牧師在主日信息中所用的比喻很貼切:基督徒的生命不是充電一次就用一輩子,而是要持續插電,也就是說我們持續不斷地需要耶穌,跟祂保持親密的關係。甚麼時候我們和耶穌的關係斷了,甚麼時候我們的生命就會出問題。得救不是一個點,是持續不斷的;同樣地,因信稱義也不是一次的,乃是持續不斷的。而不斷的因信稱義,就叫作成聖。

三、保羅根據先知書論證「因信稱義」

保羅對聖經非常熟,他引用先知書說明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拉太書三:11)保羅引用哈巴谷書的核心觀念「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每一個人都是罪人,每一個人都需要靠因信稱義的福音才活得下去;我們活在地上,不只必須面對自己罪,還要面對別人的罪。哈巴谷書的主題是在處理應該如何面對別人的罪的問題。

哈巴谷起先很難接受別人的罪。他認為,以色列人犯罪,上帝刑罰他們,這他可以接受,但是上帝藉由迦勒底這個又爛又殘暴的國家來刑罰他們,他就受不了了,他對上帝說:「祢處罰我們可以,可是祢應該找一個比較好的人來罰我們吧?祢居然找那麼爛的國家來處罰我們!我受不了這種事情!」要活出因信稱義的生活,最困難的就是面對別人的錯,特別是很惡的人的錯,而且我們又是受害者的時候;我們可以承認自己的罪,但是往往受不了別人的罪,想要自己作上帝,擔任審判官的角色。

約伯剛開始表現很好,他在苦難重重之下,還能說:「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一:21)他的朋友來看他,七天七夜沒有說話,他都覺得還好,沒怎樣。但是,後來,他就開始離譜了,他受不了朋友指責他,受不了朋友說他受苦都是因為他犯罪,是應得的。他開始反駁:「我哪裏有錯?你們亂講!」約伯不僅開始和這幾個朋友槓上了,也跟上帝槓上了,指責上帝不公義!

面對別人的罪,面對團體的罪,假如我們自己作上帝,就不要想活,不要想得生命,一定會受咒詛。今天面對我們的國家社會,若我們每個人都依然自以為義,最終會爆血管,活不下去的。我們需要上帝的義臨到,惟有我們看見上帝的義、上帝的愛,真知道這地上「沒有義人,連一個義人都沒有」,每一個人都必須靠上帝的憐憫和應許才能夠生活,包括我們自己本身,這樣我們才會像哈巴谷最後那樣,在上帝面前伏下來。「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三章14節呼應了羅馬書所說的,外邦人犯罪,猶太人犯罪,全世界的人都犯罪,都沒有希望,我們只有像亞伯拉罕那樣,憑著信心支取上帝的應許,面對自己的罪、面對別人的罪的時候,才會有盼望,才能得生命。

四、因信稱義的人懂得呼求聖靈

每一個人都是罪人,都落在咒詛裏面,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祂把自己的生命給我們。祂怎麼把自己的生命給我們?耶穌升天的時候,應許把聖靈賜給我們;聖靈來,會把耶穌的救贖、赦罪的恩典和祂裏面的一切豐富,全部賞賜給我們,讓我們得著上帝的義、上帝的愛。

這一切都是應許,聖靈把應許成就我們身上。那麼,我們應該做甚麼呢?使徒行傳二章17-21節:「上帝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 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火,有煙霧。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我們只能做21節說的「求告主名」,也就是作信心的禱告,只要我們求告主名,就必得救。因信稱義的人所該有的信心的回應是奉耶穌的名禱告,這樣的禱告會把聖靈引入我們裏面,而聖靈一來,就可以除掉我們一切的罪惡感,被定罪感、被控告感,並且把上帝的愛澆灌入我們裏面,使我們領受上帝赦罪的恩典、接納的恩典,以及祂一切的豐富和恩慈,以至我們能夠打從裏面勇敢起來。

害怕的人必定會說謊:沒有辦法對家人說實話、沒有辦法對同事說實話、沒有辦法對權柄說實話、甚至不敢對教會的弟兄姊妹說實話。誠實是不容易的,有時我們想誠實卻做不到。最困難的是,雖然我們理性上知道不要自己作上帝,可是偏偏還是自己作上帝,因為我們生命最深處缺乏安全感,經年累月下來,建構起極強的防衛機制,銅牆鐵壁般地把自己關在裏面,上帝的愛進不來。我們不太相信世界上真的有無條件的愛,這跟我們是天生的律法主義者有密切的關係。甚至連我們在家裏的經驗都是這樣,「你乖,我就給你糖吃,你不乖,我就處罰你」,學校更是這種環境,成績好壞往往就決定了一個學生會受到甚麼樣的對待。從小到大這樣下來,我們已經深信,表現好才能得到爸爸媽媽、兄弟姊妹、師長朋友的喜愛,甚至到了教會,也還是以為要用好行為來贏得牧者或事工領袖的關心。

害怕的問題,只有無條件的愛能夠解決。約翰壹書四章18節:「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當我們呼求主名,聖靈會把上帝的愛充滿在我們裏面,醫治我們的傷,赦免我們的罪,當我們真知道自己是被接納、被愛的,害怕就會消失,我們就可以在上帝、在人面前作誠實的人,不說謊。惟有當聖靈來,光照我們,使我們在上帝的愛中得到完全的飽足,我們才能夠毫無懼怕,勇敢承認自己的罪,勇敢面對。聖靈是關鍵!聖靈要把上帝無條件的愛厚厚地澆灌下來,讓我們真知道自己是被接納的。

加拉太書三章開始提到聖靈,今天耶穌基督已經復活升天了,我怎麼樣得到耶穌基督復活的能力、救恩?能力是透過聖靈賜下的,我們為甚麼從聖靈入門,又會靠肉身成全?因為我們是天生的律法主義者,我們的環境也讓我們成為律法主義者,我們活在無止盡的恐懼害怕裏面,我們有各式各樣的疾病,以至於我們不會健健康康地生活。罪!罪!罪!這是最根源的問題!

所以認罪悔改,好?還是不好?詩篇卅二篇1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我們有罪的人,這個人是有福的,主不只不算我們有罪、赦免我們的罪,祂還給我們能力,讓我們在祂的愛裏大得飽足,以致讓我們打從心裏有能力拒絕那些不討祂喜悅的事情。當我們愛上帝到一個地步,真的可以勝過很多罪,約翰壹書五章4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同樣地,使我們勝過過肉體的,也是我們的信心,使我們勝過撒但的,也是我們的信心。基督徒得稱為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羅馬書一:17),也是本於恩,以至於恩。

五、因信稱義的人,能以恩慈、憐憫面對別人的罪 

面對別人的罪,大家都怎麼處理?大概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害怕到不敢處理。四十年前的我就是這種反應。那時候,我還不是真知道每一個人都是百分之百的罪人,當我看到基督徒犯罪,特別是看到牧師犯罪,非常難接受,根本不知道怎麼面對,更不要說勸勉對方了。有些人雖然不敢當面勸勉對方,卻在背後議論他。面對別人的罪,第二種常見的反應是,帶著自義的態度指責對方的錯處,不僅沒有達到勸勉的目的,還傷害了對方,破壞了彼此的關係。

在愛裏面好好講真理,並不容易,惟有我們裏面有從上帝來的愛,才不會自義,才不會眼中只看見別人的錯,講的時候才會帶著恩慈跟憐憫。注意,我們之所以要帶著恩慈與憐憫,不只是因為我們本身也是罪人,不只是因為「天下烏鴉一般黑,反正我也有錯,需要被原諒」,最重要的是因為我們真知道上帝是恩慈、憐憫的上帝。當我們裏面領受了上帝的恩慈和憐憫,看待別人的罪的時候,自然會有這樣的眼光。

我禮拜天去花蓮服事當地的教會,在一個轉化禱告會上傳講信息,有三百多位不同教會來的弟兄姊妹,其中有不少年輕人,我在台灣已經好久沒看到這種聚會有那麼多年輕人參加了,而且他們的反應非常熱烈。那天,我在信息中提到:「教會要想翻轉國家社會,一定要有無私的愛、捨己的愛!」彭智永牧師說,他們的反應比過去聽我講道後的反應更熱烈,禱告會結束後,每一個人都在討論這個信息。為甚麼會這樣呢?後來我才知道,花蓮地區的教會很難邀請到講員,就算邀請到了,往往之後也會被用各種理由取消,這次我在離特會那麼短的時間才接到邀請,我答應了,並且真的出現了,這讓他們很感動。而我在服事前,也一直禱告求主讓我打從心裏愛弟兄姊妹,對他們有真正無條件的愛。所以,當我傳講捨己的愛,他們聽了很有感覺。他們不只有感覺,而且真的願意站起來彼此服事,他們現在已經組成三個網絡,彼此連結代禱、一起服事花蓮地區。血氣會引動血氣,可是無條件的愛也會激發我們對上帝的愛!雖然我們是罪人,又活在罪人當中,但我們真的要學習放下自己,用愛來激發愛,特別是在對外服事眾教會的時候。

我在準備信息的時候想到,我的本性不是一個喜歡出去服事的人,我喜歡在真理堂裏面牧養自己的弟兄姊妹。可是大約在1990年,蘇奕璋牧師說:「楊哥,你不能夠老是蹲在自己家裏面,你要出去走一走才可以啊,不然我們教會的宣教沒有辦法進行。」我很不喜歡坐飛機,可是每次飛出去都讓我更多脫離自我中心。因信稱義是一個脫離自我中心的過程,過去這些年來我在跟眾教會連結的過程中,都是在學習這件事情而已。

一個見證
我剛開始事奉的時候,發生一件事,這對我後半生的事奉有非常重要的影響。那時候,我看到台灣信義會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新的傳道人產生,於是我、楊師母和俞繼斌牧師呼召了一群尋求全時間服事的弟兄姊妹,成立了麥子禱告會,定期為尋求全時間服事這件事禱告。麥子禱告會產生的第一對傳道人夫婦,出去開拓了家家歌珊堂。他們當時還是神學生,因此台灣信義會發給他們獎學金,並且在思考是否要和他們簽約,講定畢業後必須回到信義會服事。那時候,我跟總會的長輩們說:「我向大家保證,不需要簽約。麥子禱告會出來的,保證個個既忠心又委身,不會有人離開台灣信義會。」

結果,沒想到他們才畢業一年,就打算移民了。對於他們這個決定,我裏面非常過不去,一方面愧對江東父老,二方面對他們很生氣。在我心裏,這件事情一直都無法過去。後來,我在北美明尼蘇達州念書期間,參加了北高地教會的一個特會。特會中,北高地教會一位牧師的分享,讓我終於放下這件事。

這位牧師說,他剛到北高地教會的時候,教會內部當時正分裂成兩派;初來乍到,就要處理教會分裂的問題,真是很辛苦。好不容易,整個情勢穩定下來之後,同工一個一個興起了,真是苦盡甘來。可是沒想到,他親手帶起來的那群核心同工,後來竟然一個一個地離開,沒有一個人留下來,不是調職,就是有人奉差遣要往這裏去或往那裏去。他在上帝面前哭訴說:「怎麼會這樣?我辛辛苦苦栽培的同工,竟然一個一個地走掉……?」上帝對他說:「要將初熟的果子獻給我!」這句話是甚麼意思?是不是說初熟的果子是上帝的,其餘的都是我們自己的?當然不是,我們的一切都是上帝的!上帝提醒他,要打從心裏把一切都奉獻給祂,工人都是主自己的!

他的分享讓我很震撼,上帝在這當中給了我的自義一個極大的光照跟打擊。我看到了誰是賜一千萬兩銀子的那一位,誰是赦免的那一位,誰是建造教會的那一位,誰是要得著榮耀的那一位─是上帝!在那之後,我學習謙卑,不斷對主說:「主啊,一切都是祢的。」今天當我面對弟兄姊妹說要離開,我只問他們是不是清楚上帝的呼召,若是出於上帝清楚的帶領,我眉頭都不會皺一下。甚至,我還會把人用力推出去,不然要怎麼做宣教事奉?

在事奉裏面,無論是家裏的事奉、堂會的事奉、職場的事奉等等,我們一定會面對別人犯錯的情況。在這樣的時候,若我們裏面沒有耶穌的眼光,就會得理不饒人;當我們裏面有耶穌的眼光,我們的血氣不會被惹動,我們會有能力在愛中告訴對方:「你這樣做不對。主赦免你的罪,但從此以後不要再犯罪!」而且我們不會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變對方,而是能夠把他交給主,知道我們講完該講的,其他的就是他和上帝的事情了。

結語

因信稱義的福音是在面對罪的問題,罪的問題,只有上帝能解決,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的寶血,解決我們罪的問題,以至於我們能夠得到赦罪以及勝過罪的恩典。要活出因信稱義的福音,關鍵是寫十字架筆記,每天寫十字架筆記,聖靈會在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情上光照我們,幫助我們了解上帝的愛,並且靠著上帝的愛去遵行祂的旨意,對付罪、對付肉體,讓我們活在因信稱義的生活裏。(2014.5.27‧小組長總聚信息‧吳琇瑩整理)

● 問題與討論
①你曾經用上帝的恩慈與憐憫面對哪些人或哪些團體的罪?
②聖經中有哪些經文或例子,會讓你想到「因信稱義」這個真理?
十字架筆記:上帝透過本篇信息、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