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讀懂聖經往往有一個很大的困難,那就是我們會用自己的想法、看法來理解聖經,很難擺脫自身背景的影響。我聽過不少人他們很認真地讀完聖經一遍之後決定不信;若人用自己的方式讀聖經,當然讀不懂,當然會不信。讀聖經的時候要謙卑地邀請聖經的作者來引導我們,也就是聖靈。聖經的信息只會對敬畏上帝、愛上帝的人打開。如果沒有聖靈的開啟,沒有人可以讀懂聖經。
要讀懂聖經,需要知道以下兩件事情。
一、聖經是歷史書,不是科學文獻
比如說,我們有時候會覺得聖經的有些記載不合理、有矛盾、通不過我們的腦袋,這是因為我們這些二十一世紀的人,從小就受自然科學思維的訓練,很習慣從自然科學的思維方式看事情、理解事情,但偏偏聖經並不是一本科學的記載!
聖經基本上是一部歷史,歷史的書寫與記載一定是從特定觀點出發,有它的主觀性,沒有任何一部歷史是完全客觀的。寫歷史的人都有他要傳達的信息,民進黨寫的歷史,跟國民黨寫的歷史就完全不一樣,哪一方拿到政權就一定會改教材,要讓孩子們讀從他們的觀點寫的歷史。我們在這裡不是要討論誰寫的歷史比較正確,重點是要知道,每一部歷史都有它的主觀在裡面。
我們必須要有高過這世界的眼光,才讀得懂聖經。利百加跟雅各串連起來,從以撒那裡騙得長子的名分,大部分人讀到這一段記載都很在意他們不誠實的問題。但其實這段記載裡面有比誠不誠實更重要的主題,那就是看不看重上帝所賜的名分和產業--利百加跟雅各很看重、很想要,而以掃根本不在乎!
馬太福音一章所記載的耶穌基督的族譜,有三個段落,每一個段落是十四代。有人比對路加福音三章所記載的族譜,發現和馬太福音的記載不一致,就說聖經並非無誤,然後作出結論說聖經不可信。這也是用自己的想法讀聖經的結果。聖經的取材和寫作方式,並非毫無觀點,作者會為了傳達某個信息而強調某些部分、採用某種方式呈現。所以讀聖經的時候,要先禱告請教聖經的原作者聖靈,禱告的時候可以說:「聖靈,請幫助我讀懂聖經所要傳達的信息,請幫助我明白,祢要透過聖經告訴我什麼。」
二、聖經評價人事物的角度:準則、處境、動機
聖經讀不懂的時候,不要否定聖經,因為聖經是真理,我們讀不懂、想不通,一定不是聖經有問題,有可能是因為我們被自己的經驗、知識限制住了。
比如出埃及記一章15-21節記載,法老王吩咐收生婆,一接生到猶太人生下的男孩就殺掉,但收生婆沒有照著法老王的話做,之後還對他說謊,可是聖經居然記載說:「上帝厚待收生婆」。大部分人讀到這裡都會覺得奇怪,因為說謊是不對的,上帝怎麼會因為收生婆說謊而祝福她們?聖經中還有其他地方也記載,人說謊之後,上帝祝福他們。你怎麼回答這個問題?
要注意動機,也要注意處境,不要只看準則本身。收生婆的動機正確,她們是為了拯救上帝無辜的百姓;她們的處境是在面對仇敵法老王,兩軍對戰中,欺敵以取勝是合理的。收生婆說謊這事表面上不對,但按著她們的處境和動機來看,她們欺騙法老王一事卻是討上帝喜悅的。
讀聖經,要了解準則、處境、動機。我們所受的教育讓我們看事情的時候,看得很扁平,往往只注意一個面向;我們往往很注意準則,一旦抓到一個準則就緊抓不放,認為一點一劃都要照著遵守,不能有半點不一樣。可是上帝除了給我們準則,祂也重視我們的處境。例如,祭拜過偶像的食物,可不可以吃?這就要看處境。當市場上賣的東西都是拜過的,保羅說當然可以吃,我們如果不吃,會餓死。可是假如是在拜偶像的聚集場合,那麼就不可以吃。請問基督徒可不可以跳舞?跳舞不是壞事,但假如你深更半夜,和一個不是你配偶的異性在四下無人的地方跳舞,那就不對了。
上帝也看重我們的動機。路加福音十八章,耶穌說了一個比喻,這個比喻中有一個人和上帝說:「上帝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他一個禮拜禁食兩次,他實行什一奉獻,他以為他遵行了上帝的旨意。可是在上帝眼中他並沒有遵行祂的旨意,因為他的動機不對,他認為自己比別人優秀,看不起別人,藐視別人。他只是做出外表看似敬虔的行為,內心的動機卻是要高舉自己,這完全不是在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