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2. 作耶穌的見證人

經文:約翰福音一章19-34節

服事完,假如人們說:「耶穌好棒!」那就對了!

約翰福音整卷書的主題是──信耶穌得永生;當人接受見證、認識相信耶穌,便可以得到生命。這其中有一個主要的重點叫「作見證」。使徒約翰在每一段記載都提到要為耶穌作見證,例如一章19節:「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今天我們要從施洗約翰為耶穌所作的見證,來查考作見證的原則。

施洗約翰見證耶穌

當有人來問施洗約翰的身分,「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約翰福音一:20)。他說他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不是「那先知」──如申命記的記載:「耶和華──你的上帝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祂。」(十八:15)猶太人一直渴望在末後世代,有一位彌賽亞要來,也就是有一位大先知、大君王、大祭司要來(彌賽亞的意思是受膏者,以色列的受膏角色就是先知、君王、祭司),但施洗約翰說他不是那一位。接著他說,他是以賽亞書四十章所說,在曠野預備主的道,等候那全能者來到的人(見23節)。施洗約翰清楚自己的身分、使命、角色,一方面知道他不是彌賽亞,一方面知道彌賽亞是上帝的見證者,指向將要來的、真正要來的那一位。

有人問施洗約翰:「你不是彌賽亞,怎麼可以施洗?」約翰解釋:「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25-27)施洗約翰很厲害,他清楚耶穌是什麼樣的人物,當耶穌來到他那裡,他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30節)在符類福音書裡,他還說了:「這個人來,是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聖靈與火真正要解決的是罪的問題,彌賽亞來要把罪除去。這位彌賽亞是一個審判者,是真正的大君王,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那一位;約翰明明地說他不是這個人,又指著這位上帝的羔羊,揭示祂就是那除去世人罪孽的。

施洗約翰是怎麼認出這位彌賽亞來的呢?上帝告訴他:「你看到聖靈降臨在誰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在施洗約翰的觀念裡,聖靈就是耶和華的靈,有聖靈降臨的人,就會像以賽亞書所說、耶穌也引用的經文:「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上帝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18-19)施洗約翰很清楚地知道,上帝的受羔者、真正的彌賽亞就是這一位,因為他看見聖靈如同鴿子降臨在祂身上。

作耶穌見證人的要點

一、認清自己的身分--「不是」什麼,「是」什麼

今天我們要作一個見證人,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身分跟角色。很多時候,我們作見證是反客為主,應該是見證上帝,卻變成在見證我們自己,這是很大的麻煩。有時候我們作見證,講了很多動人的話,結果,整個內容都是繞著人在轉,不是繞著耶穌;講道也會這樣,講得很豐富、很吸引人,卻只是繞著自己想講的話在轉,而不是繞著耶穌。所以作見證,要先清楚自己的身分,「不是」什麼,「是」什麼,最重要的是讓人看見耶穌。

使徒約翰在書卷開頭就講明,有一個人要來,要為光作見證,這人──也就是施洗約翰,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我們這些服事主的人,要很清楚地知道:我們「不是」什麼,「是」什麼。我們不能夠竊奪上帝的榮耀,像大衛數點人數、竊奪上帝的榮耀那樣。不管我們作先知、作祭司、作君王,我們都會有一個大麻煩:有時候我們忘記自己只是一個載具、一個器皿,忘記我們要傳的是裡面的耶穌;我們喧賓奪主,以為要傳我們自己。我們要很清楚知道我們不是見證自己,我們是見證那光。

二、經歷祂--透過聖靈的工作

我們一切的事奉,不管是分享見證、講道,或是服事人,都是在作見證,而且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作見證的重點是什麼?約翰一書清楚地告訴我們怎麼樣為主作見證:「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一:1-2)初代教會的使徒怎麼樣為耶穌基督作見證?他們曾經親耳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耶穌;耶穌的生命已經顯現出來,他們看過也跟隨過祂,又見過祂從死裡復活。作使徒最重要的一個資格,就是跟過耶穌,並且為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作見證。當他們作見證的時候,便可以把這生命傳給人。

要達到「跟過耶穌」這個條件,對使徒來說比較簡單,但是對今天的我們來說,我們有摸過耶穌、看過耶穌、聽過耶穌嗎?沒有的話怎麼作耶穌的見證人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應該要問:在這個時代要怎麼經歷耶穌?這跟聖靈論有絕對密切的關係。那差派施洗約翰的對他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一:33)他看到聖靈降臨在耶穌身上,因此得到印證。耶穌所做的事情也與聖靈很有關係:「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加福音四:18)所以,我們可以從聖靈的工作看到耶穌。「風隨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翰福音三:8)我們看不見風,可是我們能聽到風的聲音;同樣地,我們看不見聖靈,可是我們知道聖靈的工作。對今天的我們來講,能夠作耶穌基督的見證人,是因為我們親身經歷過聖靈的工作。

聖靈最重要的工作,是見證耶穌、榮耀耶穌、讓我們認識耶穌、帶領我們進入到真理裡面。彼得曾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一:8)從肉眼我們看不見祂,但在靈裡面我們卻真的可以經驗祂、看見祂、聽見祂。

昨天我在教聖靈論的時候問學員:「你們覺得認識聖靈最大的困難是什麼?」他們的回答是:「因為看不見祂,也不認識祂。」我請他們中間信主二十年以上,已經開始認識祂、經驗祂的人舉手,舉手的有兩個人,一個是我們當中的同工,另外一個是位老媽媽,信主將近四十年。我問她怎麼經驗聖靈的工作,大家猜她的回答是什麼?是參加遇見神營會!她在營會裡聽見了上帝的道,認識了聖靈,又實際經歷了!在遇見神營會真的會遇見上帝!當人有經歷,遇見了又真又活的耶穌,就會知道聖靈真的與我們同在!

我們作主的見證人,第一,要知道我們不可以喧賓奪主;第二,我們自己要經歷祂,經歷聖靈在我們身上工作;這樣,我們才能夠作上帝有效的見證人。

作耶穌見證人的態度:作僕人

約翰福音的重點之一是作見證,我們如何知道怎麼作見證?如何知道我們不是彌賽亞,而是要為彌賽亞作見證?又如何能真正成為耶穌基督的見證人?保羅提到一個基本的態度──作僕人。

「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哥林多後書四:5)這裡講到作見證人的兩大特質。第一,「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也就是我們自己作耶穌的僕人。第二,「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我們不只作主的僕人,也作人的僕人,而且是因著耶穌作人的僕人。假如我們有作僕人的態度,就不用擔心該怎麼做,因為不管做什麼都是在服事主,永遠作僕人,永遠聽主人的話,不以自己為中心。有時候我們作見證,到最後會變成在傳自己,這是因為我們搞錯了主人是誰、僕人是誰。要作見證,有一顆僕人的心非常重要。

耶穌成為僕人,來到世界上,作上帝真正的見證人;今天祂也差遣我們去作見證,最核心的信念就是道成肉身,就是作僕人。作僕人的基本原則,就是在所有的事奉上,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不求自己的榮耀,只求上帝的榮耀。一個凡事求上帝榮耀的人,會有很大的平安跟喜樂,不會焦慮。

在事奉中,我們怎麼分辨自己是不是真正地作僕人?就是觀察自己心裡有沒有焦慮。當我們焦慮、害怕、充滿負面情緒的時候,基本上,我們已經偏離作僕人、作見證人的態度了。對傳道人來講,最大的焦慮來源是預備講道,沒有信息很焦慮,有信息也焦慮,怕講不好,或是怕講完以後有人來評估,那個人可能就是太太!我還在讀神學院的時候,某一次週會,來了一個很會講道的傳道人,他上台以後,突然看到他的太太坐在最後一排,他就說:「今天我要小心地講道。」他擔心的不是得罪他太太,而是擔心自己會只講她喜歡的道。傳道人會面對這個試探,因為每一個人都有中意的道的表達方式或內容,若看重人大於上帝,就有可能為了討人歡心而講道。作耶穌基督的僕人,意思就是不去討人的喜歡,只討耶穌的喜歡。這也是我一直努力在學習的。我發現年紀越大,不是越老練,而是越懂得什麼是見證人,越懂得哥林多後書四章5節;每一次講道之前,我會先歸靈,求上帝把祂的愛給我,我是為耶穌作見證,我只要清楚今天耶穌要講哪一點,就夠了。

我記得當我作神學生的時候,第一次站上真理堂主日講台傳講信息,講完後,有一位社青團契的同工來給我評估:「你今天講得不怎麼樣。」那一天,我情緒很不好,不是因為講得好壞,而是因為我發現我竟然很在意別人對我講道的評論,我不喜歡這樣的感受,所以,我開始求主幫助我脫離這個光景,我不想每次講完道後都那麼在乎別人的感受。

於是我問上帝該怎麼辦,主給我感動,每次講台服事,只要好好地、忠心地傳祂的道、作主的僕人,盡心盡力準備,講完該講的。就像馬丁路德談到講道:知道要講什麼,上台講完,舉躬下台,放手交給主。我跟主作一個禱告:「讓我講道的是為祢,講道的對象是祢的百姓,求祢讓我知道,每次講道不是要討人的喜歡,即使只有一個人得幫助,我都要感謝主。」傑克迪爾(Jack Deere)牧師有次到一個大教會講道,那天上帝給他一個感動:「你要講重生得救的信息。」對浸信會來說,重生得救已經是老掉牙的信息了。作為傳道人,假如弟兄姊妹已經聽過一篇信息,還要講這個題目,那是很困難的。但這是聖靈告訴他的,所以雖然他很不甘願,但還是同意了。那一天在呼召的時候,詩班席裡有一個人決志信主了,看到那一個人重生得救、信主,傑克迪爾牧師說:「還好有講這一篇道!」

我們傳信息不是傳自己喜歡的,也不是傳太太、同工喜歡的,乃是要傳上帝喜歡的,每次講道都求問祂:「上帝,祢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要傳什麼信息?」每一次講道,一定要求上帝的榮耀,求上帝的愛,求講道的內容;講完以後,就放手讓上帝做工。講完以後放手的意思不是不要檢討;要檢討!而且所有檢討、評估都要有一個目標──把耶穌呈現出來、作耶穌的見證。當我們這樣做,我們會弄清楚「我不是什麼」、「我是什麼」,我們會很快樂,因為只要扮演好自己的職分就可以了。

親愛的同工,我們要從焦慮裡面走出來。假如沒有上帝的話,就不要講道,甚過於亂講。有一次,台北眾教會邀請吳勇長老來向老年人佈道,他這八十幾歲的老人家對我們這些年輕同工說:「我真的很怕(說錯上帝的話),我很緊張!」他知道他是瓦器。求主保守我們在八十幾歲,站講台的時候還能說:「主啊,我顫驚恐懼,我知道我沒有什麼,我不是“somebody”,我是“nobody”,我是一個瓦器。」若沒有上帝在我們裡面,人不能夠得幫助、作見證、講道、服事。

作耶穌見證人的結果:人們歸榮耀給主

最終,服事得好或不好,評估的標準永遠只有一個──看人讚美感謝的對象,是人還是上帝。假如帶完敬拜,人們說:「哇,這個人很會帶敬拜!」那不算成功。假如人們說:「耶穌好棒!」那就對了!當我們敬拜完後,人看到的不是敬拜團技巧很棒,而是耶穌很棒;講完道後,人們會很想禱告、很想親近耶穌;作完見證、服事完以後,別人會說耶穌好棒,這樣才是好的服事。我們沒有遮蔽耶穌的榮耀,人們真的從我們身上看到耶穌很棒。無論是個人工作、輔導工作等各方面的工作,我們的服事都是為了要看到,人透過我們知道耶穌非常棒。輔導工作可能是最不容易的,因為被服事的人往往容易感謝眼前的人,但如果他能夠透過我們歸榮耀給上帝,我們的服事才算最大的成功!任何的服事都是如此,當人家只知道感謝我們這個人,認為一切都是從我們而來,忘記上帝,那就是破功了。(當然,我們應當感謝服事我們的人,但是,若我們認為一切都是他的功勞,就不對了。)當人家不只看到我們、感謝我們,更會感謝上帝,那是最棒的服事!

在約翰福音三章,施洗約翰說,他作見證的目的和期待是「祂必興旺,我必衰微」(30節)。能夠造就、幫助人,最棒的就是作僕人。昨天我跟全福會的同工在一起,我很開心,他們有一筆國度基金,專門要幫助眾教會連結,他們非常謙卑,說要把台基盟擺前面,自己擺後面。他們不會干預牧者做什麼。這些職場上的弟兄姊妹們,真的帶著作僕人的態度,樂意穿上圍裙來服事人,這是我們要學習的!我看到他們作僕人的心,很感動,就跟他們打個比方:「假如有一天,所有的牧師也都穿著圍裙來服事你們,幫你們辦聚會,以你們為主,你們覺得怎麼樣?」他們笑翻了。假如我們有作僕人的心,我們的事奉會帶著能力,我們就是主真正的見證人。

我們活在世上,不管做什麼事奉都要謹慎,特別是在眾人面前的事奉,像是媒體事奉、公眾講台事奉等等;我們要求主幫助我們,讓上帝在我們身上得到耶穌基督的榮耀,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要彰顯祂,而不是彰顯我們自己。我們是因著耶穌作僕人、服事別人,也許會累一點、麻煩一點;但是,當人透過我們的服事遇見耶穌,那股喜樂是難以形容地大!

結語

作見證人最重要的是要得到作僕人的心,不管從事什麼服事,我們都要先求主把作僕人的心給我們。並且要經歷上帝、看見聖靈的工作。惟有得到作僕人的心,又經驗主人的好,我們才能去分享主人的好!(2014.10.2‧晨禱信息‧姚愛文整理)

問題與討論

1. 你曾如何向人見證耶穌?這篇信息對你作見證有什麼提醒或幫助?
2. 分享一個你聽過的、讓你更想認識、親近耶穌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