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二書一章1-6節
遵行真理的極致就是彼此相愛。
作長老的寫信給蒙揀選的太太和她的兒女,就是我誠心所愛的;不但我愛,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愛的。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恩惠、憐憫、平安從父上帝和祂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約翰二書一:1-6)
彼此相愛就是遵行真理
約翰二書是使徒約翰所寫的第二封書信,寫作的對象是「蒙揀選的太太」,太太指的是教會及教會所生的兒女。這些人是什麼樣的人呢?是被祂所愛、也被愛真理之人所愛的人。這群人活在真理和愛中,有恩惠、憐憫、平安臨到他們。對使徒保羅來說,事奉最開心的是看到人活在真理裡,生命被上帝的道改變。對使徒約翰來說也是一樣,事奉最開心的是看到教會跟教會的兒女們遵行主的真理,而遵行真理的極致就是彼此相愛:「太太啊,我現在勸你,我們大家要彼此相愛。這並不是我寫一條新命令給你,乃是我們從起初所受的命令。我們若照祂的命令行,這就是愛。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當行的,就是這命令。」(5-6)
4節:「我見你的兒女,有照我們從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歡喜。」為什麼使徒約翰看見教會遵行真理就很開心?因為當時初代教會面對異端(諾斯底主義),教會若不認識真理,就會被異端帶走,因此能夠明白並遵行真理相當重要。
真理、妥拉的總和,耶穌說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以及其次是「愛人如己」(馬可福音十二:30-31)。耶穌也說遵行祂的話,就是愛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翰福音十四:21)使徒保羅也說:「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拉太書五:14)。「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羅馬書十三:10)遵行真理是愛上帝,也是愛人的表現。
面對異端,不彼此相愛就麻煩了
因此面對異端,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是彼此相愛。若沒有活在彼此相愛裡,就是沒有活在真理裡,內心有破洞、不滿足,遇見試探很容易就會跌倒了,很容易被異端拉過去、吞吃掉。這是第一種情形。
若不活在愛裡,另一個極端是行義過分,甚至把異端燒死,例如教會歷史上曾出現的宗教裁判所。面對異端我們要知道,我們是罪人,又活在這黑暗的世界。耶穌在醫治生來是瞎子的事件中,點出法利賽人的問題是,他們不知道自己其實是瞎子,只看到別人有問題,看不見自己也有問題。面對異端,永遠不要忘記我們自己也是罪人,我們裡面的肉體和惡也很有可能被勾引出來。
不只是面對異端,面對這世界的惡事也都一樣。比如B政黨看A政黨做得不好,拚命批評,等B政黨得勢,很容易走到另一個極端,甚至更惡。血氣會激動血氣,我們很容易忘記自己是何等敗壞,容易被激動。「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你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四:7-8)愛不僅是遮掩別人的罪,也是遮掩我們自己的罪。面對異端,面對一些不好的東西,我們一定要留意,不要被對方迷惑,也不要走到另一個極端。
若我們不彼此相愛,第三種情形是亂成一團。無論是面對異端或處理一個紀律、罪的問題,教會往往會分成兩派,一派傾向憐憫包容,一派傾向嚴格處理,在還沒處理之前,整個教會已經亂成一團了。同心合一非常重要,同心合一才有權柄。真正勝過異端、勝過罪的是光,那光就是愛,要切實彼此相愛。活在愛裡,就是活在基督裡,我們會充滿恩惠、憐憫跟平安,使我們處世有智慧,並且得到權柄。
要勝過異端,惟有活出真理與愛
當使徒約翰鼓勵初代教會按照真理行,他是在鼓勵他們彼此相愛,若不彼此相愛,不是被異端拖走,就是作錯誤的選擇,要不然就是亂成一堆。但活在愛裡就是活在真理裡,活在真理裡就是活在基督裡。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真理不是道理,真理是生命,當我們領受真理,是裡面的人被耶穌所征服。「愛你們是為真理的緣故,這真理存在我們裡面,也必永遠與我們同在。」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裡面,要永遠與我們同在。
上帝是真理,上帝是愛,愛跟真理不是兩件事情。有些人說「我們不只要講真理,也要講愛」,不是這樣,真理跟愛不是相對的兩件事情,真理就是愛,愛就是真理。耶穌就是真理,耶穌就是愛。真理極致的彰顯就是愛,道成肉身就是在彰顯愛。
真理在我們心裡面是信念,活出來就是道成肉身的愛,結果是充滿恩惠、憐憫、平安。恩惠是一種能力,我們做不到,但是上帝幫助我們。憐憫使我們走出敗壞、可憐的光景。平安使我們走出破碎、衝突的關係,跟上帝、跟人、跟自己有好的關係。這些都是真理和愛帶出的結果,也就是永生。
使徒約翰在約翰二書一開始,就把約翰一書總複習一遍,或者說約翰一書被濃縮在約翰二書裡。兩者的核心信息都是:一切都是為了真理、為了愛,遵行真理的極致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且去愛人。當我們去愛人、彼此相愛的時候,會成為強壯的團隊,能夠勝過異端,不僅不會被迷惑,甚至能夠進一步去處理異端。
當我們面對人犯罪,最重要的是彼此相愛,活出真理,不會放縱也不會行義過分,能真正包容,卻不是包庇;我們愛罪人,但我們恨惡罪;我們接納一個人,也就是不嫌棄一個人,但我們不同意他犯的罪。沒有愛的時候,我們不是包庇就是行義過分,根本沒有辦法處理異端,也沒有辦法處理犯罪的弟兄姊妹、同工。
面對異端,很重要的四件事情:第一,活在合一、彼此相愛的團隊裡;第二,得到啟示、真理、恩賜;第三,在愛裡去面對人,不被迷惑也不行義過分;第四,結果是上帝的恩惠、憐憫、平安臨到,既有能力,又走出苦況,還能活在好的關係裡。
結語
我們是罪人,又活在罪人當中,我們需要上帝的真光進來,需要上帝的真理進來,需要上帝的愛進來,不管面對多少複雜的人事物,求主保守我們的心,彼此切實相愛,在愛裡好好去面對罪,活出真理,活出愛!(2015.4.22‧晨禱信息‧姚愛文整理)
問題與討論
1. 最近你遵行了什麼真理?說說看那真理跟彼此相愛的關係是什麼。
2. 團隊的彼此相愛曾如何讓你經歷到恩惠、憐憫、平安?分享一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