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信息回應】登山寶訓系列講道:天國的百姓(3)
經文:馬太福音五章33-48節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個教導完全出於愛的精神,本來的用意是要保護人免受欺壓,讓想要欺負人的人有所顧忌。可是文士竟然解釋成「人要是被打一拳,就要打一拳回去」,變成鼓勵冤冤相報。文士不了解上帝的心意,把這個愛的教導曲解成仇恨的教導,要我們去恨仇敵。
這個主日我們的講台信息主題是「天國百姓的義與文士的義」第二講。文士的義的特徵是外表的字句主義、外表的形式主義。我們上個禮拜用不可殺人、不可姦淫這兩個例子,說明文士的義是甚麼樣子的,以及我們該如何脫離這樣的光景。這個禮拜,我們要用不可起誓、面對仇敵這兩個例子來說明,甚麼叫作打破文士的義。
文士錯誤解釋聖經兩例
「不可起誓」的字句主義解釋
不要起誓這個教導和十誡中的第三誡有關:「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的意思是,不可以把上帝的名字跟虛假的事情連結在一起,特別是起誓,因為人在起誓時往往會指著上帝起誓。利未記解釋說:「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上帝的名。」(十九:12)指著上帝耶和華起假誓,就是把上帝跟虛假的東西連結在一起,這是在褻瀆上帝的名。
每一個民族都會起誓,台灣人也很愛起誓,特別是選舉候選人。人往往都是虛妄的,常常說謊,所以會想藉著起誓來讓自己的話顯得可靠,取得別人的信賴。但是,起誓時把上帝和虛妄的話連結在一起,乃是褻瀆上帝的名,這是很大的罪,文士為了「幫助」百姓可以在起誓的時候避開這個罪,就把這個誡命解釋成說那就不要指著上帝起誓吧,指著其他東西起誓就好了,這樣萬一起錯誓,也不會犯上妄稱耶和華的名、褻瀆上帝的名的重罪。他們用這一招,以為可以逃避褻瀆上帝的重罪,這就是字句主義的結果。
然而耶穌說:「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上帝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馬太福音五:34-26),意思是說天地萬物都是上帝造的,都來自上帝,指著這些起誓,和指著上帝起誓是一樣的。要避免起錯誓,最根本的精神是只要自己真真實實、實實在在,就可以了,這是耶穌的教導和文士的教導最大的不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自以為義解釋
文士除了沒有抓到妥拉真正的精神,扭曲妥拉的意義,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那就是自以為義,堅持自己是對的。這個問題很普遍,今天我們也都在犯,包括我們信義會也是這樣。
馬丁路德改教的過程中,一直猶豫不決要不要寫出一份崇拜儀式,因為他知道一旦寫出這種東西,馬上會被很多人用文士的義解釋成「必須完全按照這個程序實行才叫作崇拜,其他方式都不可以」。但是後來因為看到大家都不太會敬拜,他最後迫不得已,還是為當時的教會寫出一份崇拜儀式。果然,這一寫下去,接下來好幾百年來,從德國到北歐各國信義會的一些支派,都堅持要按照這個程序才叫作真實的敬拜,和這不同的都不是;有些教會甚至到現在都還堅持崇拜時只能唱非常早期北歐教會那種調子的詩歌,認定那才是敬拜,那才是真正的信義宗教會。
這種堅持根本違背信義會「因信稱義」的福音精神,因為敬拜最重要的精神是基督在我們當中,最重要的是人要在當中遇見主,人的表現與外在形式不是最重要的。我們太容易掉入文士的義的陷阱中。信義會最強調因信稱義,結果因著「文士的義」,有些信義會變得最不懂因信稱義;浸信會反倒最不懂洗禮,因為堅持浸禮,不接受點水禮(有人笑說,如果那麼堅持,乾脆要求所有洗禮都必須在約旦河施行好了);靈恩派教會反倒最不懂聖靈,因為堅持必須說方言才叫作被聖靈充滿。
自以為義,必定會按人的意思刪修聖經
箴言三十章6節:「祂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祂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我們會不會加添或是減少上帝的話?當我們變成字句主義者,就很有可能。帶著自以為義的眼光解釋聖經,要不是會刪減上帝的話語,就是會把人的意思加添上去。耶穌舉了「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例子來說明。這個教導完全出於愛的精神,本來的用意是要保護人免受欺壓,讓想要欺負人的人有所顧忌。可是文士竟然解釋成「人要是被打一拳,就要打一拳回去」,變成鼓勵冤冤相報,這不僅和原來的精神不一樣,還相反,而且是相反到了極端的程度。文士不了解上帝的心意,把這個愛的教導曲解成仇恨的教導,要我們去恨仇敵。
他們在看到妥拉中「當愛你的鄰舍」的教導時,認定這一定是從「恨你的仇敵」的基礎而來的,所以就教導人們「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妥拉說當孝敬父母,文士就解釋成,只要把錢奉獻給聖殿,就等於是孝敬父母。耶穌說這根本和上帝的教導相反,變成是在教人不要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馬太福音十五:6)
文士自以為義,以致在解釋上帝的話語時,把不該加的加進去,該做的把它拿掉,人們如果照著文士的教導做,一定會偏離上帝的旨意,那就進不了上帝的國了。文士表面上看起來很敬虔,其實是自己墮落,並且帶領別人墮落。
正確解釋聖經的前提:認識上帝的心、人的心
一、上帝的心是紅心
那麼,要怎麼除去我們裏面那文士的義?文士的義的根本問題是誤解上帝的意思,把自己的意思加進去。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第一要先真正明白上帝的心是甚麼樣子的,其次是搞清楚我們自己的心是甚麼樣子的。上帝的心是甚麼心?人的心又是甚麼心呢?上帝的心是紅心,人的心是黑心!抓住這個原則,就比較不容易錯解聖經。
以「不可起誓」為例
例如,要正確地認識「不可起誓」這個教導,我們必須真認識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既然上帝是守約的上帝,那我們也要守約啊!人起誓時指著天、指著地、指著耶路撒冷,其實就是指著上帝,而既然上帝是信實的,那釜底抽薪的方式就是我們自己成為守約、信實的人,這樣就可以解決掉人和人之間缺乏信任的問題了,根本不需要發重誓。
起假誓是褻瀆上帝,那麼,誠誠實實地起誓,可以嗎?聖經中,起誓的人可不少,很多都是我們所佩服的,例如:
‧約瑟向他的父親雅各起誓,日後一定會把他的遺體帶回迦南地。(見創世記四十七:29-31)
‧大衛對拔示巴起誓:「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既然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向妳起誓說:『妳兒子所羅門必接續我作王,坐在我的位上。』我今日就必照這話而行。」(列王紀上一:29-30)
‧上帝曾經起誓,例如希伯來書六章12-17節記載道:「當初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上帝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人起誓是為了了結爭論,上帝起誓是因為人不信,體恤人的軟弱。
‧耶穌也曾經誓。馬太福音廿六章63-64節,大祭司對耶穌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祢起誓告訴我們,祢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之前甚麼話都沒有講,這裏祂卻說話了,祂說:「你說的是。」因為祂實在就是。假如上帝的意思是無論如何都不可以起誓,那麼耶穌不會這樣回答,而是會沉默才對。
上帝是信實的,上帝要我們每一個人也都信實,所以對於起誓這件事情,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五:37)重點不是不可以起誓,重點是要信實。假如一個人是虛假的,起誓也沒有用;假如一個人是信實的,不起誓也不必擔心別人不相信自己。可是若為了體恤別人的緣故,有時起個誓也沒有甚麼關係。
以「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為例
要正確地認識「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個教導,前提也是要真認識上帝那愛人的心、憐憫人的心、保護弱者的心,祂不要人和人彼此殺來殺去,不要人惡待任何人,包括仇敵。但是到現在以色列人還是緊抓住他們對這句話的錯誤解釋,來對付阿拉伯人,這不是天父的心。
我們應該怎麼面對仇敵呢?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馬太福音五:39-42)接著,祂解釋說,我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五:44-48)
像天父「完全」意思是像天父一樣「慈悲」(見路加福音六:36),因此無論面對任何人,上帝都要我們對他好,包括我們喜歡的人,也包括我們不喜歡的人;上帝不要我們殺來殺去、打來打去。不只耶穌在這裏教導我們要祝福仇敵,舊約也教導我們不要對仇敵存咒詛的心,他們跌倒時,不要幸災樂禍:「你仇敵跌倒,你不要歡喜;他傾倒,你心不要快樂;恐怕耶和華看見就不喜悅,將怒氣從仇敵身上轉過來。」(箴言廿四:17-18)
我們的上帝是守約施慈愛的上帝。認識祂的心,是正確解聖經的重大前提。
二、人的心是黑心
要避免文士的義,首先要了解上帝的心,祂的心是紅心,其次要知道人的心是黑心。文士都戴著墨鏡,讀聖經當然會讀錯;我們跟文士差不多,因為我們是罪人,又在罪人當中,有著一顆黑心,又在一群黑心的人當中,所以讀聖經當然也很容易讀錯,會扭曲上帝的意思,會犯字句主義、形式主義的錯。我們是戴墨鏡的族類,因此看甚麼都是黑的。「不可起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兩個教導,在人的黑心之下是如何被錯誤解釋,我們前面已經講過了。
再舉一個例子,出埃及記多次記載道「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這句話要怎麼理解呢?是不是「法老的心剛硬,是耶和華的責任」?所以「一切都是耶和華的錯,可見我的心剛硬也是耶和華的問題」?當然不是!並非法老本來有顆柔軟的心,耶和華讓他剛硬;而是,法老的心本來就剛硬,這平時也許看不太出來,一旦耶和華美善的話臨到他,他那剛硬的心就顯露出來了。
羅馬書七章7-13節解釋了「耶和華使法老的心剛硬」的過程:「……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每個人裏面本來就有罪性,律法來了,會把我們裏面的罪性顯出來,而且若完全不知道律法,可能還好,越是有人和我們講律法,我們的罪性的反應就越強烈。「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是好的,上帝這美善的話一出來,法老的心就越發剛硬一次,摩西把這話對法老講十次,他的剛硬程度就加深十次,剛硬到底!
耶和華的話沒有錯,律法沒有錯,錯的是人裏面那顆黑心。在生活上也看得到這樣的現象。有些小朋友,爸爸媽媽跟他說不可以把手指頭插入插座,不講還好,講了他就開始把手指伸進去。孩子把手指插入插座,是爸爸媽媽要他這樣做嗎?當然不是!是因為人裏面有一個惡慾,一聽到不可以,就反倒要那樣做。人裏面就是有著這樣的一顆黑心。我們在牧養上更是會遇到這樣的事情,特別是若是男女兩個年輕人戀愛得正火熱,但我們看出他們不合適在一起,輔導時就要非常有智慧,以免他們裏面的黑心發作,越是聽到父母或輔導反對,越是堅定地要在一起。
聖靈光照下,一切才看得清楚
我們生來就不認識天父的心是紅心,也不認識我們自己的心是黑心,那怎麼辦呢?只有聖靈能夠幫助我們!聖靈來,會讓我們明白上帝的愛,並且聖靈也會讓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我們需要聖靈幫助我們認識上帝、認識我們自己,好讓我們可以悔改,把那惡釘在十字架上,並且真正明白上帝的話語,以致可以跟隨上帝的話、實行上帝的話。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一定需要聖靈光照,不然一定會把我們自己的意思讀進去,用錯誤的方式解讀。不管是QT或是速讀聖經,也不論是一天讀五章、十章或十五章,一定都要歡迎聖靈來。個人讀經如此,聚會也不例外。每一次聚會前,都要先禱告歡迎聖靈來,讓聖靈恩膏在我們身上。怎麼禱告?兩個步驟:第一,對付肉體,讓聖靈潔淨我們的罪,讓我們的心田被聖靈鬆軟,不要硬、不要淺、不要雜,預備心。第二,歡迎聖靈來,把祂的話放在我們裏面。
我們每個人都有很多盲點,我們的心都是黑的。我們要呼求聖靈來幫助我們,以免我們像文士那樣,瞎子領瞎子。我們需要在聖靈的光中才能得見真光、才能行在光中,帶領別人走在光中。(2016.3.22‧小組長總聚信息‧吳琇瑩整理)
●問題與討論
1.你在學習上帝話語的經驗中,有過哪些「恍然發現原來自己過去都理解錯了,原來上帝的意思是這樣啊!」的經驗?
2.如果你清楚想起自己曾經在上帝話語上,對別人作過錯誤的教導,安排時間去和他們道歉、請求原諒,並且把正確的意思告訴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