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6.教會與世界(2):基督徒的自由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32節,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

基督徒因為被上帝的愛充滿,以致有了一種自由,可以為了愛別人、讓別人得益處的緣故,放下自己的權利。



整卷哥林多前書都在講基督徒的自由,特別是八到十章。基督徒的自由有兩方面的意義:第一,基督徒因著信,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的孩子,有權柄,有能力,是萬有的主人;第二,基督徒因著愛的緣故,願意把權利、權柄、好處暫時放下,去服事別人,作萬人的僕人。馬丁路德《基督徒的自由》這本書把這兩點闡述得非常清楚。

耶穌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八:32)真理必叫我們得自由,這種自由並不是指「隨便想做甚麼都可以去做」,而是指基督徒因為被上帝的愛充滿,以致有了一種自由,可以為了愛別人、讓別人得益處的緣故,放下自己的權利。以能不能吃祭偶像之物來說,我們知道偶像算不得甚麼,面對食物我們只要存著感謝的心領受,甚麼都可以吃,這是一種自由,但是我們還有另一種自由,就是因著顧念別人良心軟弱的緣故,為了避免他們跌倒而選擇不吃。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九章一開始(4節)就說,按著真理的教導,他可以用福音養生,他有權利、有自由可以因為作傳福音的工作而領薪水,但是他為了造就這個教會的緣故,選擇不領薪水。哥林多教會很不成熟,保羅如果拿了他們的錢,他們很有可能會說他「吃教」,靠著教導聖經為自己謀利。保羅為了避免福音的職分被毀謗,所以選擇不拿這個教會的錢。相對來說,腓立比教會、馬其頓教會比較有信心,他們敬畏上帝、尊重上帝的僕人,所以保羅在服事他們的時候,會接受他們金錢的奉獻。在保羅身上,拿薪水的背後是基督徒的自由,不拿薪水的背後也是基督徒的自由。

當我們裏面有了這種自由,面對很多問題,答案就經常會是「不一定」、「看狀況」。例如,基督徒可不可以結婚?結婚屬靈還是不結婚屬靈?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可以為了愛的緣故守獨身,也可以為了愛的緣故結婚;有些基督徒為了專心服事主,必須守獨身;有些基督徒為了愛主的緣故,一定要結婚。我屬於為了愛主而結婚那類人。如果我當初守獨身的話,大概會進神學院從事學術研究,一輩子都一天十六個小時埋在書堆裏,不用照顧妻子、孩子;可是上帝呼召我牧養教會,所以我必須結婚才會知道夫妻關係、為人父母是怎麼一回事,也才能幫助人們在家庭生活中活出福音的大能。楊師母在我牧會事奉的過程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非常感謝她,有些事情我常常搞不清楚,很需要她不斷地提醒我。基督徒為了愛主的緣故,可以結婚,為了愛主的緣故,也可以不結婚。中世紀的教會高舉獨身,認為獨身比較屬靈;這個世代的教會高舉婚姻,認為結婚比較屬靈。我們要小心,不要隨便評論別人屬靈或不屬靈。

基督徒的自由來自信心和愛心;有信心又有愛心,才會有真正的自由。信心是接受上帝的話語,但是如果只注意上帝話語的原則,卻忽略了處境、忽略了人的需要,就會變成律法主義;同樣地,如果只注意處境、注意人的需要,而忘記了上帝話語的準則,就會成為放縱主義。真正的信心一定同時也有愛心,會考慮處境、考慮人的需要;而真正的愛心也一定對上帝有信心,愛是「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哥林多前書十三:6)。信心與愛心,兩者不可能分開。耶穌是滿有慈愛、滿有恩典、滿有真理的主,所以真正的信心一定會關心人的需要,會產生愛心的行動,加拉太書五章6節「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這個詞就隱含著這樣的意思,這個意思在它的英文"faith active in love"中可以看得更清楚。「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翰福音一:14)有恩典、有真理,才是真正的信心跟愛心,可以帶給自己真正的自由、也把真正的自由帶給別人。

運用基督徒自由時的三種考量

基督徒在運用信心跟愛心原則的時候,要考量甚麼呢?這個禮拜的主日信息說到五大原則,這五大原則可以歸納為三方面的考量。(一)考量自己:這件事是不是罪、我會不會受這件事情轄制、這件事對我的生命是否有幫助;(二)考量別人:這件事情會不會讓別人跌倒、對別人有沒有造就;(三)考量上帝:這件事情是不是真正榮耀上帝。

舉例來說,買書是好事還是壞事?我以前在神學院念書的時候,是全班買書最多的人,我覺得買書是屬靈的事情,比一些女生逛街買衣服屬靈多了。後來,我發現,買那麼多書不一定是好事,因為搬家時會非常辛苦,一箱箱的書搬起來像磚塊。於是我就開始反省:幹嘛要買那麼多書呢?有些書根本不需要買,去圖書館借就好了,特別是有些工具書,查閱的機會少之又少,實在不需要買。有一天,我在思想這件事情的時候,上帝跟我說:「你可以享受,但不需要擁有。」我也才發現,我裏面有一個驕傲,有一種虛榮的態度,覺得書架上的書越多,我這個傳道人就顯得越厲害。過去,我是一個很愛買書的人,上帝光照我之後,在買書的事上我變得很謹慎。這對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改變,我得到了很大的自由。

以買書這件事情為例,若買書對我有不好的影響,我就可以決定不買。每件事情對每個人的意義都不太一樣,每個人會受轄制的東西也常都不同。我現在面對書的心情是很自由的,不會覺得一定需要擁有,讀過就好了;特別是當我年紀越來越大之後,會覺得有些書根本不需要讀,讀了只是浪費時間。不過,當然有不少書真的需要好好讀一讀。

其次,我們還要去想,我們讀書對別人有幫助嗎?有些事情完全合理,但是為了愛的緣故,我們可以選擇不做。例如,吃飯、睡覺都是合理的,有時候要選擇去吃、選擇去睡,但有時候要選擇不吃、不睡。禁食禱告就是為了愛人、愛上帝的緣故,選擇不吃;而我們有時半夜跑去照顧別人,就是為了愛而選擇不睡。

最後,榮耀上帝是基督徒行事為人的最高原則,正如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說的:「……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榮耀上帝是甚麼意思?榮耀上帝涵蓋了前面四個原則:一件事情如果是罪,一定不榮耀上帝;會使我們受轄制,也一定不榮耀上帝;對我們本身沒有益處,上帝不會得榮耀;我們不去愛人、甚至讓人跌倒,上帝也不會得榮耀。了解甚麼是榮耀上帝,一切就通了,所有原則都變成一個原則。我們都是墮落的人,很多時候需要左想右想才會清楚該怎麼做,明列出來的原則可以幫助我們想得周到一點,但其實所有原則背後只有一個重點,那就是要榮耀上帝。

分辨人的榮耀與上帝的榮耀

我們在講榮耀上帝的時候都有這樣的經驗,這個人跟那個人所講的榮耀上帝,意思常常不一樣;事實上,人認為榮耀上帝的事情,也不一定真的可以榮耀上帝。舉例來說,功課非常好不一定榮耀上帝;每次考試都不及格,也不一定不榮耀上帝。很多作父母的都巴不得孩子考上建中、北一女、台大,認為考上第一志願是非常榮耀上帝的事情,其實不一定。我們都看過,這些第一志願學校的學生,有些是非常自私的,他們畢業之後對國家社會不一定是祝福。我認識一些基督徒的父母,他們的價值觀和世界沒有兩樣,認為孩子只要功課好就好了,其實功課好不一定榮耀上帝。

功課好不好、職位高不高、薪水多不多等等,跟恩賜有關係,跟榮不榮耀上帝不一定那麼有關係。擁有五千兩的人,好好做五千兩應該做的事情,叫作榮耀上帝;只有一千兩,去做要有五千兩才做得好的事情,會變得痛苦,這並不榮耀上帝。「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若有講道的,要按著上帝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上帝所賜的力量服事,叫上帝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彼得前書四:10-11)各人照所得的恩賜服事人、服事上帝,就是榮耀上帝;每個人照所得的恩賜拿出來使用就對了。

我以前從事學生工作的時候,團契中有一位電機系的同學,每次考試,大家都拚命為他禱告,他在課業上實在非常認真,可是考試經常不及格。經常被當,是不是不榮耀上帝?其實他只是能力比較差,我們不能說他這個人不榮耀上帝,因為他已經盡力了。在某些領域沒有恩賜的人,被逼著去做那個領域的事情,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作父母的很容易壓迫孩子,前陣子林書豪優異的表現吸引了許多父母的心,他們開始逼孩子打籃球。可是如果孩子沒有打籃球的才幹,硬是逼他們上球場,他們會感到非常痛苦。許多父母追求人的榮耀,不追求上帝的榮耀。當然,如果是躺著都可以通過考試的那種人,應該考上第一志願卻沒有考上,這才是不榮耀上帝。

另外,面對疾病,是病得醫治比較榮耀上帝,還是沒有得醫治比較榮耀上帝?大部分時候,我們在為病人禱告之後,如果當事人得醫治,我們就會說把榮耀歸給上帝;如果沒得醫治,我們大部分時候就會沉默不講話了,似乎覺得這個結果不榮耀上帝。其實,並不是每次都要得醫治才叫作榮耀上帝。最近,我和一些在安寧病房服事的同工交通,他們跟我說,有時候,病人確實已經到了該離世的時候,有些基督徒卻會說:「上帝一定會讓他完全好起來。」這種話帶給病人的家屬極大的壓迫,他們會誤以為如果不這樣禱告就是沒有信心、不榮耀上帝。我在為一些病榻上的老人家禱告的時候,有時不是為他求醫治,而是說:「主啊,求祢接收他的靈魂,讓他進入永遠的榮耀。」有好多次,我禱告完不久,他們就平安離開世界。我知道他們離開世界、跟耶穌同在,是一件很榮耀的事,可是面對關乎生死的問題,我們還是很容易用世界的角度想事情。

世界要看華麗的東西,猶太人也完全按外貌認耶穌。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有人譏誚祂沒有能力從十字架上下來、沒有能力救自己脫離十字架的痛苦(見馬太福音廿七:40),如果當時祂真的從十字架上下來,表面上看起來祂有能力,但其實那反而不榮耀上帝;祂留在十字架上受死,才能榮耀上帝。

甚麼是榮耀上帝?羅馬書三章23節:「……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罪就是虧缺上帝的榮耀,除去罪就是恢復上帝的榮耀;而耶穌就是除去世人的罪的那一位,祂就是上帝的榮耀。耶穌是完全順服上帝的羔羊,祂配得展開書卷。吃分別善惡樹果子的人,一切都以自我為中心,但是釘十字架的耶穌把上帝表明出來,讓我們知道,上帝明明知道我們有多敗壞,卻仍然愛我們,來到世界為我們死,上帝的愛、上帝的榮耀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見羅馬書五:8)。「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上帝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二:6-9節)耶穌沒有從十字架上下來,祂選擇留在十字架上,這是上帝的榮耀。只有在耶穌身上,我們才能看到上帝是怎麼樣的一位上帝,看到人有多敗壞,並且上帝要把人裏面的敗壞轉為聖潔。

落實基督徒自由的要素:禱告、默想、團隊

基督徒的自由如何落實在每天的生活、事奉當中?除非是聖靈的工作,否則沒有任何人可以明白上帝的榮耀、上帝的形像是甚麼。聖靈來,要榮耀耶穌;聖靈來,要為耶穌作見證;聖靈來,要讓我們認識甚麼是十字架。路加福音記載兩個門徒在前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耶穌向他們顯現,他們卻認不出祂來;耶穌為他們講解聖經時,他們還是沒有認出祂來。後來耶穌擘餅的時候,聖靈讓他們想到原來耶穌為他們死,他們的眼睛才明亮了,才認出眼前這位是耶穌。如果沒有聖靈的開啟,我們不認識、不接受、也不會喜歡上帝的榮耀,也就是那位釘十字架的耶穌;我們的本性是要榮耀自己,不願意接受釘十字架的耶穌。聖靈來,是要讓我們看見上帝的榮耀在耶穌身上。

我們要做甚麼才能夠看見上帝的榮耀?第一個,禱告;第二個,默想;第三個,團隊。生活的問題來了,我們一塌糊塗,然後我們說:「主啊,我們非常軟弱。」我們就呼求上帝、禱告上帝,奉耶穌名的禱告,聖靈就開始工作,聖靈就讓祂的恩典、啟示性的思想進入我們裏面,然後我們就看到上帝的能力,知道該做甚麼樣的選擇。聖靈引導我們禱告,引導我們默想,帶領我們在團隊裏經驗甚麼是恩典、真理;我們禱告,我們默想,在團隊裏一起彼此鼓勵,呼求聖靈的幫助,就會認識上帝的榮耀,就會作決定。

這要應用在我們自己身上,把上帝的同在帶給自己,也要應用在別人身上,把上帝的同在帶給別人:每一天,我們都要藉著禱告、默想上帝的話,獲得團隊的支持,領受恩典、真理,知道耶穌在十字架裏面打敗了撒但、世界、肉體,把很多好處都給了我們。知道耶穌非常好,捨己就比較容易了。而當我們本身經歷了上帝的同在,就要去把上帝的同在帶給別人,讓別人也能夠奉耶穌的名禱告,在基督的身體裏面得到啟示、得到恩典。而這一切都是聖靈工作的結果。惟有聖靈可以讓我們像嬰孩一樣毫無能力,覺得自己無知、無能,以致緊緊信靠耶穌,成為上帝「無能的大能者」。(2012.6.19‧小組長總聚信息)

● 問題與討論
①你曾經如何為了使別人得益處而刻意限制自己不去做一些你理當可以做的事情?
②你願意自己在哪些事情上經歷更大的自由?
十字架筆記:上帝透過本篇信息、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祂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