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 星期五

8.主工人的身分與權柄(2):權柄

經文:哥林多後書十二、十三章;馬太福音十六章19-20節

作權柄是一件很辛苦、很困難的事情。但是,只要是出於上帝的呼召,我們必能過聖潔的生活,並且必能幫助別人過聖潔的生活,祂的恩典夠用,我們要勇敢回應祂的呼召,倚靠恩典在地上作代表祂的權柄。



這個主日的講台再度談到「主工人的身分與權柄」這個題目。上個禮拜的信息重點是主工人的身分,今天的重點是主工人的權柄。我們上禮拜講過,權責是相當的,上帝一旦給我們某種角色、身分,要我們完成某個任務,一定會賜給我們完成任務的權柄、能力。

今天,上帝治理祂所摯愛的世界的方式是,透過權柄。上帝用祂全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參希伯來書一:3),從創造秩序中,上帝藉著把權柄、能力賜給受造物,讓受造物治理這個世界,維繫整個宇宙的運行。因此,談到權柄,一定會談到治理和整個世界的運作方式。主耶穌託付我們的大使命,也以權柄作基礎,祂先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才說大使命的內容:「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見馬太福音廿八:18-20)

所有人每天的生活都和權柄有直接關係,不管一個人願不願意、高不高興,他在家裏、學校、職場、教會,不是在權柄的治理之下,就是行使著或大或小的權柄。一個人跟權柄的關係好不好、以及他本身會不會作權柄,決定了他這一生喜樂不喜樂;跟權柄關係不好的人,不會快樂,而且他本身也一定不會是個好的權柄。上帝用以托住萬有的是祂全能的命令,命令意味著權柄,所以,學習面對權柄、學會使用權柄的正確態度,是我們生命中的大事,而非無管緊要的枝節小事。

主工人最重要的權柄:傳講上帝話語的權柄

上帝給主工人權柄,是為了讓我們完成上帝託付的工作。主工人最重要的職事是把上帝的安慰帶給人,而這安慰主要是透過話語帶出來的;這就是說,主工人的職事乃是「話語的職事」,傳道人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傳講上帝的話。所有基督徒都有傳講上帝話語的權柄,特別是上帝話語當中的福音,這種傳講福音的權柄,是世人所沒有的,是基督徒的特權:「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有了作上帝兒女的身分,就有了傳福音的權柄跟能力。每一個上帝的兒女,上帝都會給他話語的權柄,好讓我們同心合意地完成大使命。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雖然每一個上帝的兒女,恩賜都不太相同,例如使徒、傳福音的、牧師、教師,每一類人的恩賜都不一樣,各有所司,但是這些不同的角色都擁有一個共同的權柄,那就是話語的權柄。

馬丁路德認為,話語的權柄包含兩個部分,第一部分叫作律法的權柄,第二部分叫作福音的權柄。律法的作用是約束罪惡、讓人知罪,讓人對自己感到絕望,以至尋求福音的幫助;福音的作用是赦罪、使人從裏面生出勝過罪的力量。無論是使用律法的權柄或福音的權柄,都是在面對人生命中最根本的問題,也就是罪的問題。運用律法的權柄約束罪惡、使人知罪,這是全世界的人都擅長的事情,但是惟有接待耶穌基督、成為上帝兒女的人,才擁有運用福音的權柄,赦免人的罪、使人得到離惡行善的力量。

馬太福音十六章19-20節,耶穌對彼得,也是對所有信祂之人說:「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經文中的「綑綁」和「釋放」,指的是綑綁魔鬼、釋放人。馬丁路德在解釋這段經文時,指出了一個大多數人都沒讀出的信息,也就是要擁有「天國的鑰匙」才能捆綁魔鬼、釋放人;天國的鑰匙權就是赦罪的權柄,惟有人的罪得到赦免,才能夠進上帝的國。「基督徒擁有天國的鑰匙權」的意思就是說,當我們對人宣講上帝的律法和福音之後,人若硬著心不悔改,我們就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馬可福音六:11),意思就是說,宣告他們與天國無份。約翰福音二十章23節,耶穌也說過類似的話:「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我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被赦免了;我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被留下來了—這真是一種十分驚人的權柄!我們何德何能,竟然擁有天國的鑰匙權,能裁定誰可以進天國、誰不可以!

上帝為甚麼要把天國鑰匙權給我們呢?上帝所賜的一切權柄,都是為了要造就人,我們要使用天國的鑰匙權(也就是赦罪的權柄)使人得安慰、得力量、經歷上帝的同在,幫助人脫離世界、撒但的權勢。以弗所書四章27節所說的「不要給魔鬼留地步」,意思就是不要讓魔鬼有工作的餘地,魔鬼在人生命中工作的地方是罪,一旦我們把罪清理乾淨了,就可以綑綁牠、趕逐牠。當我們會處理罪的問題,就等於會使人脫離魔鬼的綑綁,使人得自由,使人站在恩典的地位,歡歡喜喜地遵守上帝的律法。

上帝給我們權柄之後,如果我們本身的生命不對,恩賜不夠,別人也許表面上聽從我們,但內心不會真正敬重我們;這就牽涉到權柄和權威的差別,而權威和能力有密切關係。上個禮拜我們說過,權柄隨著身分、角色而來,有某個身分、某個角色,就一定擁有屬於那個身分和角色的權柄;權威則是擁有角色、身分的人本身產生出來的,而權威的大小通常受能力影響,包括恩賜和靈命(或說專業和性格)。

一個擁有權柄的人,必須有好的品格和專業,才會有權威;如果一個擁有權柄的人,品格、專業都不好,不僅不會有權威,甚至還失去角色、失去權柄。例如,一位警察如果沒有擒拿能力、遇到盜匪只會跑,而且還成天上酒家,他固然擁有警察的權柄,卻得不到人們的敬重和信任,人們不會認為他具有警察的權威。品格良好、擒拿術精良、辦案績效傑出的警察,才會有權威。另一方面,即使一個人有恩賜、靈命好,在別人心目中是某個領域的權威,但如果他沒有那個領域的角色,他還是沒有權柄,不能行使那個角色的職權。同樣以警察為例:一個柔道十段、品格良好的人,雖然他可以幫忙追捕盜匪,卻不能拘禁對方,也不能辦理任何案件,因為他沒有警察的權柄。

主工人使用天國鑰匙權的要點

所有基督徒都應該是主的工人,都是上帝話語的執事,擁有天國的鑰匙權;我們在使用這個權柄的時候,需要注意三件事情。

一、清楚自己的角色

我們每一個人,無論擁有甚麼權柄,這權柄的所有權其實都屬於上帝,我們只是代表上帝行使而已;代表上帝使用祂的權柄,並不等於我們本身就是上帝。今天,上帝把權柄授意給很多人使用,有些人卻誤以為自己與上帝同等,甚至跟上帝爭,撒但就是這樣。代表上帝行使權柄的人,不可以把自己看得太高,以為自己跟上帝同等,甚至命令起上帝(這種人作權柄,會被眾人轟下台);另一方面,也不要把自己看得太低,以為自己講話沒有影響力,不敢行使自己的職權。主的工人要用上帝的眼光,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角色,使用職權的時候,使用得恰如其分。

主的工人要清楚自己在教會裏的角色,小組長只行使小組長的職權,區牧只行使區牧的職權,主任牧師只行使主任牧師的職權,誰都不要逾越自己的職權範圍。三十多年前,我剛從神學院畢業、即將進入教會事奉的時候,請一位長輩給我一些關於事奉的忠告,他只簡短地說了一句:「要清楚自己在教會的角色。」後來,我也常常這樣勸誡年輕的主工人,因為他們通常衝得太快,對自己職權範圍之外的事情,動不動就慷慨激昂地發表意見,有些年輕人則有膽怯退縮的問題,對於自己職權範圍之內的事情,不敢表示意見。以弗所書四章11-12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使徒、先知、傳福音的、牧師、教師,他們的角色不一樣,權責範圍也不一樣,同樣地,我們教會裏的小組長、區長、區牧,也都有各自的權責範圍。主的工人在行使權柄時,必須清楚自己的角色,不該講的話就不要講,自己職權範圍之外的事情就不要插手。

二、清楚分辨律法與福音

主的工人在使用上帝話語的權柄時,一定要對上帝的話語有十分清楚的認識,也就是要能夠清楚區別律法和福音。律法是上帝的左手,福音是上帝的右手,上帝的兩隻手功能不同,兩手要一起使用,缺一不可。

律法的功能是維持團體的紀律,其內容是人應該盡的責任,無論是在家裏、教會、職場或其他任何團體,律法都是不可少的。可是我們一定要知道,律法一丁點兒都不可能改變罪人。律法的功能只限於讓人知是非,發現自己全然敗壞、一點都無法使自己離惡行善,以致在徹底絕望中,到耶穌基督面前尋求恩典的幫助。在律法的功能充分發揮之後,也就是人來到耶穌基督面前尋求幫助之後,福音的大能就會開始發揮作用,「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一:16),當人相信自己的一切罪都已經無條件得到赦免,會打從心裏湧出一股力量,真心渴望離惡行善,渴望來到上帝面前支取豐盛的生命,在面對律法的要求時,經歷到保羅在腓立比書四章13節說的:「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律法要發揮功能,需要有福音;福音要發揮功能,需有律法。福音與律法必須合在一起使用,不能分開。如果只使用律法,想用律法改變人,叫作律法主義,而律法主義根本無法改變人一絲一毫。相反地,如果只傳講福音,不傳講律法,以為一個人接受耶穌之後,躺著就可以進天國,以為「反正耶穌愛我,所以我照樣犯罪也沒關係」,這叫作放縱主義,也就是潘霍華所說的「廉價的恩典」。福音是非常珍貴、極其重價,當我們領受到福音,就要棄絕罪;事實上,領受到真正福音的人,一定會決心不要活在罪裏面,並且一定會有力量遵行律法。

主工人在傳講上帝的話語時,律法與福音都需要傳講,而且,請注意,要傳講百分之百的律法,以及百分之百的福音。很多人說,律法與福音要平衡,也就是要二分之一用律法、二分之一用福音,甚至在神學測試的時候也出現這樣的觀點—這是絕對錯誤的說法!律法與福音的關係,不是所謂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律法與福音,其實是同一張臉,是上帝完整的臉。

對律法跟福音沒有清楚認識的人,沒有辦法成為一個好的主工人:要不是變成律法主義者,就是變成放縱主義者,這兩者都是極其自我中心的人。律法主義者想靠自己的努力達到律法的要求,這是自我中心;放縱主義者不把律法放在眼裏,也是自我中心。台灣的教會普遍有律法主義的問題,處理罪的方法和不信的人一模一樣,除了定罪、處罰之外,沒有任何接納、饒恕、鼓勵;我們信義會的問題剛好相反,喜歡使用上帝的右手到一個程度,把左手的武功給廢掉了,我在過去四十年的事奉經驗中觀察到一個令人憂心的現象:只要一有人提出規矩、紀律的重要,馬上會被扣上律法主義者的帽子。西方的教會,特別是信義會,已經落入放縱主義而不自知。他們的神學充滿一種「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味道,例如吸菸不是罪、同性戀者可以按牧等等,連神學院的教授都是如此。

真理堂的弟兄姊妹,我們需要警醒!我們可以想一想,自己在面對律法的感覺是甚麼,是歡歡喜喜的?還是厭惡、恐懼?一個真正站在恩典地位上的基督徒,面對上帝的律法,應該一點都不會感到討厭或害怕;如果你還會有負面情緒,那你要不是活在律法主義裏,就是活在放縱主義裏。不過,要長久站在恩典的地位,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馬丁路德說我們像醉漢騎馬,一下子偏左,一下子偏右,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上帝的憐憫。

三、憑著信心倚靠恩典

驕傲就是倚靠自己,這會讓我們在使用權柄的時候用得不正確;我們必須憑著信心倚靠上帝的恩典,也就是說對上帝存著這樣的態度:「我不能,但祢能,求祢幫助我。」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5節說,他喜歡誇自己的軟弱:「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他深知自己是百分之百的罪人,需要常常被上帝提醒,他雖然有過被提到三層天上的經歷、從上帝那裏領受了極大的啟示,依然經常提醒自己不可以自高,並且他也怕別人把他看得過高;對於他身上那根移不開的刺,他沒有抱怨,反倒感謝上帝容許撒但的差役攻擊他,好幫助他不自高。信心就是把上帝當上帝,承認自己很軟弱,無論身上有沒有「刺」,都時時倚靠上帝,而不是平常倚靠自己,只在身上有「刺」出現的時候才倚靠上帝。

我們要有「我百分之百墮落,我需要耶穌」的信念。我跟隨主那麼多年以來,時常跟上帝說「我不行,請祢幫助我」,每當我行事順利,內心就會提醒自己不要驕傲;我跟自己交手很多年了,我非常清楚,一不小心,驕傲就會跑出來,我不喜歡驕傲,但也沒辦法,罪就是在那裏—所以我真是苦啊,我渴望耶穌基督再來,那種心情真的就像保羅所說的:「……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馬書八:22-23)

處理罪,是一個憑信心倚靠恩典的過程。我們本身走過這條路之後,才有能力服事別人;我們是罪人,要先處理自己的罪,才可能處理別人的罪。上個禮拜,有一位門徒小組的姊妹很有意思,她問我:「楊哥,我被金庸小說綑綁了,怎麼辦?」我說我也喜歡看金庸小說,並且給她一個「衷心的建議」:「把妳的金庸小說全送給我,這樣妳就不會被綑綁了!」兩人哈哈笑完之後,我跟她分享我怎麼脫離武俠小說的綑綁。

小時候,我爸爸喜歡看武俠小說,我也跟著看,看了之後覺得武俠小說的世界真神奇,又有功夫、又有愛情,好吸引我,甚至我也喜歡看中央日報上,臥龍生寫的連載武俠小說,天天都要看。我重生得救之後,意識到自己需要脫離武俠小說的綑綁—武俠小說沒有甚麼不好,我討厭的是那種「非看不可」的被轄制的感覺。可是,無論我如何努力,都勝不過我的肉體(直到現在,武俠小說、武俠電影對我還是有很強的吸引力);後來,我想到以前長輩常跟我們說的:「勝過罪的方法,不是拚命對抗罪,而是全心愛耶穌。」以前我就在想,這話是甚麼意思,那時候我開始體會到,這是在講時間運用的問題:當我把時間排滿讀經、禱告、事奉,很自然地就沒時間看武俠小說了,就算有人拿到我面前,我也不會看,因為沒有時間。就這樣,我脫離了武俠小說的綑綁!

我也喜歡看漫畫,小時候每次考試結束那一天,媽媽都會給我五塊錢或一塊錢,我就去買柳橙汁(那時候叫作橘子水),喝完之後,就去看四郎跟真平、《地球先鋒號》這些漫畫;那個年代,整個社會都沒有甚麼娛樂,對我來說,喝汽水、看漫畫就已經是人生極大的享受了。我作傳道人之後,還是喜歡看漫畫,可是我不是隨便看,只看有水準的漫畫,例如《好小子》、《將太的壽司》這類的。我還喜歡聽古典音樂,高三我休學在家那一年,所有台中市買得到的古典樂唱盤,我全都買了,貝多芬的八個奏鳴曲我都有,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我可以說是聽到爛了。可是我把耶穌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我雖然喜歡看漫畫、聽古典樂,卻不會被綑綁,不會一定要看、一定要聽。

羅馬書六章14節:「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脫離罪這件事情上,律法的存在只是讓我們知道自己做不到,惟有福音可以幫助我們做到。脫離罪的方法,不是拚命抵擋罪,而是要倚靠恩典;當我們倚靠恩典,就必定能夠勝過罪。「愛耶穌,就能脫離罪」的真理,用我喝茶的經驗來說明,就更具體了:以前我在學生中心作大專生工作的時候,每次聚會完一定會喝茶,聚會完喝杯熱茶,讓我感到很開心。後來,我和系上同學去溪頭旅行的過程中,喝到一種在競賽中得到第一名的凍頂烏龍茶,才恍然了解,自己以前喝的茶有多粗劣。從那時候開始,我聚會完就不喝茶了,喝過好茶之後,三、四等的茶對我完全失去吸引力。當我們體驗過主耶穌有多美好,其他東西在我們眼中都會相形失色。

結語

我坦白承認我受信義會影響,不喜歡講紀律,我一點都不想管別人的事,我喜歡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像是讀書、聽音樂。罪的問題很麻煩,我自己的罪都處理不完了,還要處理別人的罪,是吃飽了撐著沒事幹嗎?但是,當我被上帝「逼」到作傳道人,後來又被「逼」到主任牧師的位置,該面對的就要面對。馬丁路德和司布真都說過類似這樣的話:「要逃避傳道人的呼召,如同逃避地獄的火!」意思是說,作權柄是一件很辛苦、很困難的事情。但是,只要是出於上帝的呼召,我們必能過聖潔的生活,並且必能幫助別人過聖潔的生活,祂的恩典夠用,我們要勇敢回應祂的呼召,倚靠恩典在地上作代表祂的權柄。(2013.7.2‧主日信息回應‧吳琇瑩整理)

● 問題與討論
1.你曾經如何使用福音的權柄?
2.想一想,在家裡、教會或職場,你的角色和執權範圍各是甚麼?
十字架筆記:上帝透過本篇信息、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