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 星期五

(第1篇之延伸閱讀)作個喜樂的因信稱義先生、因信稱義女士!

【主日信息回應】羅馬書系列講道:義人必因信得生(1)

經文:羅馬書五章1-2節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在從事宗教行為,還是在打開恩典的開關?一個很好的判斷標準是我們生命的基調是不是喜樂。


因信稱義的生活是被福音充滿、被好消息充滿的生活。上帝對待我們這有限又有罪的人的態度,不只是宣告我們為義,還把祂的義、祂的好放在我們裏面,這新約是記在我們心裏。上帝的義是怎樣彰顯出來呢?羅馬書三章25-26節:「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這裏提到將上帝的義顯明出來的兩件事情:

第一、上帝的義是藉著耶穌的血彰顯出來。耶穌的血把上帝的好,顯明到極致。上帝把祂無罪的兒子給了我們,擔當我們的罪,赦免我們的罪;更棒的是祂又從死裏復活,並且把那從死裏復活的能力賞賜給我們,讓我們這個人的生命可以改變。第二,上帝的義也是藉著人的信彰顯出來。上帝是恩典的上帝,讓我們用信心去領受祂的義。我們這有罪、有限的人可以藉著信,支取祂福音的大能,活出上帝的義,活出聖潔的生命。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跟復活顯明了上帝的義,祂真是好到不行!我們一定不要忘記,我們的上帝是這麼好的上帝。我自己每天感謝讚美的時候,一定會感謝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恩典;每一天都看到祂這麼好,我就可以天天寫十字架筆記,寫出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帶給我的恩典、能力,以及我的十字架功課。

信心、好行為的角色:打開恩典的開關

講到因信稱義的「信」,常常有人會困惑:只要「信」不要倚靠「行為」是甚麼意思?是不是我們甚麼都不需要做啊?因信稱義的真理並不是說,人不需要有行為。真正的信心會生出行為、帶出行動。只是,我們的好行為並不能叫我們稱義,而是打開上帝恩典的開關。靈修、參加聚會、服事,這些好行為可以為我們打開上帝恩典的開關,讓上帝的恩典可以順利進入我們生命,以致我們的生命發生質變。

單單從外表的行為,很難看出一個人是不是活在福音裏。同樣有好行為,有些人的動機是要藉以稱義,有些人是用來打開恩典的開關。例如靈修,有些人可以靈修得非常律法主義,想藉著做出靈修這個行為來討上帝的喜歡、討人的喜歡;有些人是在福音裏靈修,他不是想靠靈修這個行為來改變自己,而是藉著這個行為來預備自己的心,讓聖靈、上帝的話可以進入他的生命、改變他的生命。

我很喜歡舉約翰衛斯理的例子。約翰衛斯理是英國的傳道人。他每天早上五點鐘起來靈修;熱心地四處探訪關心病人、窮人;他也遠赴美國傳福音給印地安人。可是他裏面一直都沒有得救的把握。他可以做出這些外表的敬虔行為,裏面卻沒有領受到恩典;他都已經可以去宣教了,卻還沒有得救。當他從美國搭船回英國的途中,海上風浪洶湧,他怕得要死,可是同樣在船上一群屬於信義宗的莫拉維亞弟兄會的基督徒,卻一點也不懼怕。他們流露出來的平靜安穩,深深吸引他,也令他非常困惑,不知道為甚麼同樣是基督徒,他們面對危難的反應卻那麼不一樣。

他回到英國倫敦,有一天走過一間教堂時,聽到有人在誦讀馬丁路德羅馬書註釋的序,正讀到因信稱義的福音是甚麼。他停下腳步,專心聽。突然,他的心完全被打開,他才知道原來上帝的恩典已經臨到,他不需要靠著靈修、殷勤服事去解決他生命中罪的問題。那一天,他的裏面完全改變,他清清楚楚有了得救的把握。他得救以後,行為有沒有改變?完全一樣。他還是早上五點鐘起來靈修,照樣帶領聚會,照樣關心貧窮人,但他現在知道,這些行為只不過是打開恩典的開關。他外表的行為和過去完全一樣,他裏面的生命卻徹底不一樣了,他的事奉也開始有了極大的動力。

不是行動讓我們成為義,否則就變成律法主義。很多時候我們把打開恩典開關的動作,當作得到上帝的義的條件,這就是變成律法主義了。這好比有人生病去看醫生,醫生治好他之後,如果他說:「我的病好了,都要歸功於我去看醫生這個行為;我若沒有去看醫生,醫生根本沒有辦法治療我。」我們會覺得很好笑。他的病好了,並不是因為他去看醫師這個行為本身;他的病好了,是因為醫生為他所做的那些處置。他有沒有去看醫師,只是影響他能不能經歷到醫師要為他做的事情。又好比我們必須有吃飯這個動作,才能享受到媽媽煮的飯菜;吃飯這個動作本身並不會把飯菜變出來,飯菜是媽媽做的。媽媽為我們做好吃的飯菜是恩典,吃飯這個動作只是按著信心採取的行動,讓我們領受到恩典。

如何分辨好行為背後的動機

很多時候我們不太能夠從外面的行為來判斷一個人生命真實的狀態,這也就是為甚麼上帝提醒我們不要憑外貌看人。一個人外面表敬虔的行為可能只是宗教行為,但有些人則是從真正的信心所發出來的行動,去領受上帝的恩典。那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在從事宗教行為,還是在打開恩典的開關?一個很好的判斷標準是我們生命的基調是不是喜樂。這個判斷標準來自羅馬書五章1-2節的啟示:「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一個真正領受到恩典的人,他生命的基調一定是「歡歡喜喜」。我們從一個人是不是喜樂,可以知道他有沒有領受到恩典、是不是活在福音裏。一個人即使做出所有好行為,可是生命中沒有喜樂,要注意,很可能他根本並沒有跟恩典的主在一起,上帝的義並沒有進入到他裏面,很可能他只是活在宗教儀式裏、被律法主義捆綁得很深。

我們怎麼樣才可以知道自己是否持續活在恩典、福音裏,不掉到宗教行為、律法主義裏呢?我們可以留意自己裏面的情緒。情緒是上帝為我們創造的屬靈溫度計,是一種很實用的參考工具,有助我們了解內心真實的情況。害怕和憤怒這兩種情緒,和宗教行為、律法主義特別有關。

一、害怕。宗教人士、律法主義者,最深層的情緒是害怕。就像亞當、夏娃離開上帝之後,第一個反應是害怕,躲起來。沒有上帝的日子確實是很可怕的:只能靠自己,靠自己又做不到,所以一定會惶恐、害怕。除了害怕無法面對生命中的困難之外,還會害怕別人看出自己軟弱,於是就會想盡辦法遮掩自己(如同亞當、夏娃用無花果樹的葉子遮掩自己),例如說謊、逃避問題。活在因信稱義裏面的人,就是活在上帝無條件愛中的人,這樣的人坦然無懼,可以對上帝說實話,也可以對人說實話,不怕被控告,因為:「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翰壹書四:18)。

二、憤怒。一個人若是常常發脾氣,常常抱怨,動不動就論斷自己、論斷別人,那麼他極可能是活在福音之外。活在福音裏的人,領受到了上帝的恩典,覺得上帝非常好,所以會對別人很好。宗教人士、律法主義者,裏面沒有上帝的愛,不只充滿愁苦,也充滿憤怒,因此容易抱怨,就算口裏不抱怨,內心也會抱怨。上帝也會生氣,但祂的怒氣不會持續不斷、沒完沒了,「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詩篇三十:5)常常發脾氣的人,要小心,很可能是自己想作上帝,那麼即使他的判斷是對的,他的生命也是錯的,想自己作上帝是罪人最根本的問題。

哪裏有愛,那裏就沒有懼怕;哪裏有愛,那裏的憤怒就只是轉眼之間。我們裏面有害怕的時候,已經離開恩典的地位,要趕快認罪,要求主赦免自己的不信。求主幫助我們活在因信稱義的福音裏,可以歡歡喜喜,不懼怕,也不會被仇恨、憤怒所轄制,這樣的人是全世界最幸福、快樂的人。你願意作全世界最幸福、快樂的人嗎?我邀請你活在福音的裏面。羅馬書一章16節:「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盼望真理堂的弟兄姊妹都是因信稱義先生、因信稱義女士!(2020.5.5.同工週會信息.吳琇瑩整理)

●問題與討論
1. 如果永遠不會有人問起你靈修、參加主日崇拜、小組聚會、什一奉獻、傳福音的情況,你還會做這些事情嗎?為甚麼?
2. 每一個人都禱告求聖靈讓我們更認識福音的大能。